政法:贵州安顺法院实行入额院长、副院长“开庭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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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贵州省安顺市中级法院所长蒋浩和管区六县(区)法院所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在各法院当天公开审理了7起案件。 其中,法庭判决5件,法庭判决率达到71.43%。 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干部和学校集团组织干部共计101人应邀旁听了二级法院审判的全过程。
长期以来,法院院长、副院长集中在繁杂的行政管理、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中,很少亲自开庭审理案件。 这种情况不利于法官的职业化建设,特色审判资源无法发挥其作用,导致审判资源的浪费。
据介绍,入额院长、副院长率先处理案件,是年安顺市法院必须强调和掌握的三项重要事业之一。 安顺市法院必须把入额院长、副院长编入具体的业务小组,作为小组会员法官之一,承担一定量的案件审理。
日前,安顺市中级法院颁发了入额院长、副院长承包案件的试行方法,规定入额院长的年案件数为普通会员法官平均案件数的5%以上,入额副院长的年案件数为普通会员法官案件数的10%以上。 入额院长、副院长承担的案件通常必须是管辖区域内的重大纠纷案件、新型案件以及对法律适用有指导意义的案件。
随着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安顺市法院入额院长、副院长担任主审法官,亲自参与案件审理已经成为常态。 入额院长、副院长之间形成了许多案件、迅速案件、顺利解决案件的良好气氛,全市法院审判质量的效果稳步提高。 此外,安顺市法院实行入额院长、副院长的“开庭周”制度,明确每月一周为“开庭周”,值班入额院长、副院长担任主审法官,集中开庭审理案件。 入额院长、副院长负责审判长公开庭审案件,亲自处理重大难题和新型案件,不仅对调动广大法官案件的积极性起到模范领导作用,还起到作为“精英法官”的作用,从事审判业务 (李晓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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