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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0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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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络新闻记者周斌于1月19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强调,必须更新司法理念,加强法律监督,自觉承担保护新时期未成年人的检察责任,为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政法: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

张军要求更新司法理念,迅速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创新。 对犯罪未成年人坚决实行“教育、感化、救济”方针,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助性大体。 对涉案罪未成年人,一体贯彻“保护、教育、管束”的事件理念。 为了掌握事件的规则,使标本和治疗串通,“1号检察提案”是个好例子。 为了实行宽严相济,应追诉者必须依法处罚,可以在大范围内从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到达。 加强双向保护,既要维护与犯罪有关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为了进行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大致可以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处理。

政法: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

张军强调,必须不加替代地多次监督,推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大结构。 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各职能部门合作推进,检察机关通过具体案件发现法律法规执行中的突出、系统、普遍问题,通过检察建议、事业协调机构促进职能部门的职务,但代替政府等有关部门具体事业

政法: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

张军要求要点做一些具体工作:要永远牢牢掌握“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执行,更好地促进各职能部门依法担任职务,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管理。 研究推进专科学校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和专科学校事业联系的机制,使涉案罪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成为现实。 要做好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把静态的普遍普及变成动态的法治教育。 要认真研究编辑未成年人保护的实例,指导司法事务的实践。 要健全完整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制度,不断进行完整的法治,促进社会管理体系和能力的提高。

政法: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

张军强调有必要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新时期未成年人检察的实务水平。 要健全专业机构和事务组织,适当调整未成年人检察人员配置、办公机构等,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评价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企业品牌建设,增强模范、辐射、牵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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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察长童建明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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