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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如此“司法鉴定”是怎么出笼的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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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晓丽

最近,新京报网报道,在一个小社会交流小组中,代理司法亲子鉴定的“黄牛”很活跃,他们与很多司法鉴定机构合作,主张“无论是不是亲生子,都可以做你的亲生子”。 之后,记者通过他们用邮寄的方法提供了假名、假血液样品,不久就收到了一个司法鉴定中心盖章的鉴定是“父子关系”的结果。 据说办理这种“亲子鉴定”的费用是几千元到几万元。 现在广州市司法局正在开始对这件事进行调查。

普法:如此“司法鉴定”是怎么出笼的

据专家解体,亲子鉴定分为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 个人隐私鉴定,鉴定结果只用于个人知情同意。 司法亲子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注册户口的亲子鉴定说明属于司法鉴定范畴,需要司法鉴定许可证,费用大致3000元。

普法:如此“司法鉴定”是怎么出笼的

那么,有正规廉价的价格,代理鉴定的“黄牛”为什么有市场呢? 答案当然有诉求。

根据2016年发表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处理户籍登记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户籍人员提供本人或其监护人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说明,并向定居点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委托机构“出生” 也就是说,除了孕妇在医院生产以外,医院为婴儿发行的“出生医学说明”也可以在司法鉴定中申请。 为了落实这一“意见”,同年司法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亲子鉴定业务的通知》。

普法:如此“司法鉴定”是怎么出笼的

《意见》的发表是为了处理一些人的实际问题,希望通过司法亲子鉴定这个手续,绑架孩子了解定居问题变得困难。 意外地,被一点点的人看作是商机。 在媒体报道中,司法鉴定“黄牛”活跃在民间非法养护组和监护人组,但由于孩子不是亲生孩子,收养人无法从医院收到出生说明,无法得出两者父子关系的鉴定结果。 这时,“黄牛”亲自来访,“处理”了这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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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通知”的要求,司法鉴定机关必须要求当事人本人出席,并在机关内提取检查材料。 当事人确实有困难不能出席的,司法鉴定机关可以派至少两名员工到现场提取检查材料,其中至少一名必须是鉴定其中几个事项的鉴定人。 但是,这些“黄牛”逃避了这些要求,不仅鉴定人没有去现场,提供的血液样本也被真正的“一家三口”取代了。

普法:如此“司法鉴定”是怎么出笼的

媒体的调查仅限于代理人和许多司法鉴定机构“合作”,具体如何合作,并不是很深的禁忌。 司法鉴定机关不知不觉就被骗了,还是出了“鬼”? ……这样的“司法鉴定”到底是怎么出来的呢? 现在有关部门正在开始调查,要求尽快回答。

普法:如此“司法鉴定”是怎么出笼的

司法鉴定是神圣的事业,不能为“黄牛”创造自由的“生意”。 谁和谁是“父子关系”都行。 那样的话,寻找被绑架的孩子就更难了,民间的非法收养也不怕。 我想严厉打击代理司法亲子鉴定的“黄牛”。 如果鉴定机构的员工参加的话,必须更加严厉地处罚。 绝对不能用这种方法扰乱社会伦理,成为违法行为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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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普法:如此“司法鉴定”是怎么出笼的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8/20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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