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读:辽宁省古塔保护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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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沈阳12月7日电(记者辛阳、刘佳华)最近辽宁省政府发布了“辽宁省古塔保护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加强古塔的保护和管理,从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
所谓“方法”,是指到1949年为止建设的具有历史、艺术或科学文化价值、能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塔。 《方法》确定在古塔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挖掘、发掘等作业。 擅自修理,禁止改变古塔的外观和风貌。 禁止在保护范围内非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危害古塔安全,影响并拒绝纠正的,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最高将面临3万元罚款。
此外,《方法》确定各级政府应根据古塔的分布和保护实际,建立古塔保护事业的协调机制,编制古塔保护计划和清单,将古塔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次级财政预算。 古塔保护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古塔危险状况报告制度,把握古塔的残留现状,及时发现、记录、报告和妥善解决日常病害危险状况。 古塔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必须把古塔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或居民条约,引诱村民自行保护古塔。
《人民日报》(年12月08日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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