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高价收房低价出租 昆明一点房屋托管坑完房东坑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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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管理企业从房东那里每月支付租金,便宜租赁的房客收一年租金,然后卷着钱跑。 有些管理企业实际上是装修企业的壳体,越来越多的是为了赚装修费用。 住宅管理企业的跑道等违约现象引起的事件数量逐年增加,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手里有空房。 找租客有点麻烦。 如果有人代替你工作,你可以放心省力。 但是事情是无法预料的! 好事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着陷阱。
近年来,一点住宅中介企业对中介费的取得不满意,作为承租人或承租人,领取房间出租,赚取租金差额。 中介企业作为住宅租赁合同一方,因行驶道路等违反合同而导致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 最近,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住房管理中心不能收到6起关于住房管理纠纷的投诉。 《工人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500名房东进了坑
今年5月,昆明市民姚先生在58同城发布了昆明市西山区春苑小区95平方米房屋租赁的消息。 后来,一名自称重庆市住房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在58座同城注册的电话里找到了他。
我本来是1500元每月对外租赁的。 这个员工可以高价租房,但房租只能每月支付。 另外,有45天的房子空闲期。 全套家电后,房租从1500元提高到2000元对外租赁。 如果条件好的话,我保证他们托管房子。 姚老师说。
合同签订了。 房子也交给了这家企业。 姚老师拿到了押金和第一个月的房租。 直到收到第二个月的房租,这家企业的老板才付钱逃跑。
后来姚先生私下找了租客,知道他家居然每月1200元被租客租了,不是当初说的2000元。 另外,企业没有向出租人反复要求一年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
高产低投,这不是明显设置了一套吗! 我向派出所通报了和我一样入坑的房东在昆明有500多人。 姚老师说。
不仅主持房东,还主持企业的承租人,我很着急。 市民周说,去年年底通过房地产商有限企业租了一所房子,每月租了1300元。 周先生没有反复向管理企业支付半年的房租、押金和服务费。 但她没想到的是,只是入住一段时间,麻烦就来了。 托管企业突然跑路了,真正的房东没有收这个房租。 现在房东想夺回房子,但处于即使付房租也不得不搬家的状况。
托管企业内部陷阱
对普通租客来说,房屋管理企业可以提供足够的房源、比较划算的价格和标准化的居住条件。 对房东来说,把房子交给管理企业是利益方便放心的事,躺着领债确实很美。 但是,自去年以来,网络上关于住宅管理企业的走向和失联的信息不断。
通常,管理企业从房东那里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领取房子,涨价后对外租赁。 一方面赚差额,另一方面能赚佣金的是无可厚非的普通生意。 昆明新亚地产销售副总章先生明确了,市场上有混乱。 一点管理企业故意骗钱,直接高价从房东那里领房子,然后低价租给房客,但要求房客不要重复支付一年的租金,实际上只付给房东一个月的租金。 最后,在一定程度上,跟着卷轴跑。 另一家管理企业向顾客全额收取一年的租金。 拿到钱后,在外面领取越来越多的房子,但由于市场行情不好,房子的出租率不高,最终变成了直接跑。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员工弗林告诉记者,有些管理企业实际上是装修企业的壳体,越来越多的时候是为了赚装饰费。 我做了一段时间的托管服务,经营不久就会陷入租房子的状况。 如果房屋运营不善,管理企业可能不向房东支付租金,只影响房东自己提出解除合同。 根据奥特曼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我们以前一起受到了投诉。 房东和管理企业签订了合同,十分小心地去了当地的办公室签订了合同,但最终企业失去了联系。 经过调查,发现合同场所的办公用品都是按月租的。 真的防不住了。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管理中心的员工说。
仔细选择房子的主机
云南新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宋锡恩在房东和承租人选择房屋租赁公司之前,首先了解该公司是否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公司登记,以及该公司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重大违法失信公司名单等 其次,要警惕异常房租的诱惑。 出租人不得受到低租金或租金折扣的诱惑。 出租人之前,必须了解并比较周边或该地区类似住宅的市场租赁水平。 轻信明显低于市场租金的住宅新闻和住宅租赁行为,不会上圈套上当
一位业界人士认为租赁双方产生了巨大的市场,产生了中介和托管企业,服务本身没有问题。 如何不引起跑步,需要市场和金融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现在房东和租客都要擦亮眼睛,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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