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疆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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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潘从武近日积极发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监督功能,包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宅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部厅、农业农村厅、紧急管理厅、
《方法》确定检察机关可以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对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损害调查、赔偿协议、损害修复、新闻公开四个环节的监督措施。 赔偿权利人必须协助检察机关监督,忠实提供相关资料。 对赔偿义务人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线索,依法移送侦查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赔偿权利人有滥用职权等情况线索,移送有关部门依法纪律解决。 加强与赔偿权利人的信息表达合作,建立新闻共享、线索转移、业务咨询、法律援助等机制。 推进检查、法两院损害赔偿诉讼司法保护合作机制建设。 鼓励损害调查、赔偿协议、损害修复、举报违反新闻公开行为等。
新疆检察机关理解按照《方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业的监督力度,与会签单位共同推进新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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