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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乘地铁采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2-05阅读:

本篇文章1079字,读完约3分钟

原标题:坐地铁采用电子设备,不要往外发声音

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前几天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旅客运输组织和服务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

在乘客行为规范中,“方法”确定了影响运行安全的10种禁止行为和影响秩序的7种约束行为,不得在地铁内吃饭(婴儿、患者除外)。 采用电子设备时不要向外发出声音。 不要骑平衡车、电动车和自行车。 不要采用滑板、溜冰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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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还指出乘客必须遵守票管理规定,持有比较有效的乘车证明书乘车,不得用追踪、强制碰撞自动检票机等方法错过票。 如果因城市轨道交通而中断运行,乘客有权拿着比较有效的票向运营机构按票费返还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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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规范了轨道交通公司。 乘车组织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全天运行时间必须在15小时以上。 运营机构必须根据客流的诉求,制定列车运行计划,高峰时间段必须按照设计的最小运行间隔配置运力,不断提高乘客的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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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方法》确定了连接节日、大型活动、恶劣天气、车站或机场的线路上有列车,飞机大面积延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可以要求运营单位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适当延长运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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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确定在具备条件的车站设置无障碍厕所、婴儿护理台、儿童脸盆等服务设施,打开母婴室,设置现金自动存取款机、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服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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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方法”将从年4月1日起施行。

七种约束性行为

在车站和列车内涂东西,画画,随便投稿,悬挂。

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入车站,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东西进入车站。

销售产品,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跳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采用电子设备时发出声音。

平衡车,电动汽车(残疾人助力车除外),骑自行车,采用滑板,溜冰鞋。

在列车上吃饭(婴儿患者除外)

吐痰、溺死、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物,睡觉、踩座位。

在车站和列车内干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十种禁止行为

拦截列车,在警钟响起时强制下火车,催促车门或站台的门关闭后把门刮掉。

擅自操作有警告标识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手动使用紧急或安全装置。

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炸、放射性、腐蚀性、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品进站、乘车。

爬或越过栅栏、护栏、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和其他有警告标识的区域。

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和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机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视设备等系统。

破损、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视设施及安全防护设备

车站,在列车上抽烟,点火。

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压扁、玩耍。

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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