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国法与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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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星
王实甫写了《西厢记》,写得温柔断肠。 那崔莺莺贴身的女中红娘,被描绘成穿针引线,筑桥筑路,讲了经久不衰的鸢好故事,让人们担心。 民间的“红娘”一词,大致来自这里。 有个红妈妈是件好事。 男女不要打相思树,不要躲起来,最终恋人不能成为家人,或者变得冷酷的时候会误解。
但是,那个丫鬟红人当时是“违反”的。 她暗地里把张生的“火热”情书,还是交给了好朋友崔莺莺,触动了她的思念和心弦。 这是斗胆违反家法的。 难怪崔先生生气了,扭伤了红娘,惊讶地说:“告诉你太太,把你的女人摔下来。” 家法说了,好朋友的表演,个人不能接触异性,不能送秋波,但助手应该严格把关。 “执法人员”自己是家里的长辈。
红娘的事众所周知。 除此之外,浪费笔。
这里想提到的是,即使在王实甫写《西厢记》的时候,以前也出现过国法。 根据今天人的经验,“可以折断腿”(也可以折断腿)的重罚,如果想制定的话,当然只有国法,私家没有这个权限。 这好像是死刑的规定,国家可以有这个权力。 但是,为什么以前国法的负责人允许家法的施威? 忍受“掉下去”,甚至能杀了他吗?
家法有时是广义的语言,含有家谱。 把民间笔记本和官方制作的《州志》《县志》翻过来看,家法堆积如山,这些都在《宗谱》《家谱》里。 《丹徒陈氏家谱》(光绪五年本卷一)中有《祠规》、《润东刘氏宗谱》(光绪六年本卷一)中有《族规十则》、《山阴州山吴氏家谱》( 1924年本第三部分)。 那时的家法,如果不公然对抗国家的规则,通常是很顺利的。
所以,这是个问题。
古人有见解,可能很有趣。 说说看
打秦汉以来,所有疆域惊人的大王朝,还是可以排成一列。 疆域广阔,自然不太能管理。 国家法律出来后,官员们必须搬运、传达和执行。 这个官员的数量是必不可少的。 官员多了,就需要大富翁的支持。 这叫财政基础。 但是,可能只是为了推进国家法律花了大量的财政,有点不划算。 毕竟钱那么多,其他方面还需要。 例如救援、济民、战争等。
再者,大佬博,幅员辽阔,这种人情风土千姿百态。 各地的文化规则也随之千变万化。 因为国家的法律会被输送下去,所以抵触、对抗、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这些做不好是矛盾。 发生矛盾需要官员不断处理。 这又增加了国家法律的运行费用。 另外,强行推进国家法律,效果也不一定理想。 虽然把钱花光了,但是没有任何效果。 这是失去妻子或折断士兵,胡说八道。
另外,家法这样的规则自然成长。 一个家,一个民族中,每天累,人们自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这些方法与群体内的伦理观念、非评价、惯例、感觉情绪一致。 强行改变的话,容易左右。 这就像用惯了筷子的饭后用勺子吃饭,总是有违和感。 家法被家族中很多人接受。 变了就活不下去了。
这样做比国家和家人互相妥协,互相合作要好。 国法实施时,家法甚至允许“开垦自留地”。 法是为了有规则秩序。 国法就是这样。 家法也是如此。 他们的大目标是一致的。 大目标是一样的,为什么必须留下一个,消灭另一个? 如果和谐,家法自然是国法的好助手。 此外,家法通常由家人尊敬的长辈对待。 这位长辈的“执法”,国家不需要出钱,国家的省力、省财,准确地说是“节约”。
古人的见解就是这个意思。
就像家法,今天的人有时被称为民间规则和民间法。 “打掉”等惩罚就是其中的一部分。 家人可以处理什么样的惩罚? 其余必须由国家负责,是仁见智的事。 当然,我们应该让今天的人清楚地分辨它。 长辈训斥、打手掌、减少饮食等,惩罚后辈,在今天的人看来并不吃惊。 “冷静”、丧命、活埋等,我们是不能接受的。 自然,应该介入。
但是,无论如何,古人对国家和家法关系的见解,在今天的人们那里,毕竟可以看到仁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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