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公益 >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19阅读:

本篇文章2752字,读完约7分钟

“任何人不得从其违法行为中受益”“离婚分割夫妇共同财产必须照顾无误的人”“不应该‘一律照管’刑法交叉事件”……学生们低头迅速地做笔记,授课专家们做了知识点的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到目前为止,根据最高法举办的“人民法院大礼堂”民法宣传指导以及全国法院民法学习贯彻特别培训班顺利开展了三期,来自法院、检察系统的约500名学生相继参加了实体训练。 另外,全国四级法院、检察院的一部分干部通过远程录像授课,前往“云”上的合同。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9月29日,第四期民法典特别主题培训结束,最高检政治部干部教育训练部部长周玉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检联合堂培训将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消除分歧,形成共同司法理念,共同拥有法律专业能力、专业精神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另外明确了将来的共同训练复印件不仅可以是民事业务,也可以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业务。 训练对象也不限于检察官法官,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搜索公检法司加的其他部门。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训练:以民法典发行为契机

由新中国第一本法典命名的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届时,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单一行民事法律将被替代。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学好民法典不是民事检察现在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共同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为了更好地推进民法典的全面实施,最高检查领导对民法典训练事业提出了确定要求:要亲自表现为当地法院、司法等部门的信息,推进共同训练、同堂学习,促进共同司法理念的形成。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法院系统开展民法主题指导训练时,最高检查自主表现为最高法信息,检查法在该堂上课。 周玉庆说,民法典的颁布为该堂训练提供了契机,这次利用法院的特色资源迅速弥补检察机关的短板弱点。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找出差距,查明方向。 》作为第一期培训班的学生,最高检察院第六检察官刘玉强与法院干部上了同样的课,说检察干部“要出去”。 他说,比较民事检察的弱点不仅体现在业务能力上,也体现在训练水平上。 以勇敢地正视自己的不足,学习贯彻民法为契机,补充民事检察的短板,有助于加强民事检察工作。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通过记者的观察得知,不仅是民事检察,来自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刑事检察线的干部也参加了民法训练。

“刑事检察和民法典实际上是不可分割的。 》结合自己长期从事刑事检察的经验,最高检察第十检察官刘文峰如民事欺诈还是刑事欺诈,实践中的规定标准不明确。 这是关于民事的很多杂刑事问题,对民间商法不深入理解,不能学习,就不能进行这样的刑事案件。 来自最高检察院第三检察厅的王元典认为,民法立法本来的学习可以丰富对案件处理的想法,对认罪承认处罚刑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学习民法,可以启发思考,取得与检察工作协调的效果”北京市清河检察院检察官李斌认为,民事法律与其他法律在法律上是共通的,民法强调秩序、利益和公平,民事司法审判适应改革背景和国家快速发展水平 那堆石头可以攻玉。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理解民法时代的审判构想

8月14日第1期开课,8月28日第2期开课,9月11日第3期开课,9月27日第4期开课。 专家扎实授课,有民法知识点的正确解释和立法背景、立法理念的深刻解释。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在伟香观察到最高法审委员会专业委员刘贵祥和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授课时的观点争鸣:一方认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的民事合同无效,例外有效。 另一方面,只有违反有效强制法、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 “两种观点的两个立场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民法第153条的意思和立法的原意。 ”于伟香说。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界定争端,其重要意义由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其根本在基础权利属明确。 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的干警陈立被最高法审查委员会专门委员贺小荣围绕“民法物权篇中秩序、利益与公平”的课程所感动。 “对于物权关系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必须从维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增进社会利益、兼顾公平的立场进行测量和协调,研究利益的取舍选择和利益的优先顺序。 ”陈立说。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在刑法交叉事件的实际处理中,难题很多,最高检察院第一检察官助理李鑫特别关注与课程有关的这个问题。 “在执法案件、司法实务、规范文件的制作中,对刑法交叉案件无论情况如何都不应该“一刀切”。 》他认为,在解决这类案件时,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选择更公正有效地处理问题的思路和机制,从更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基于事实上要求的几乎事实来解决案件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作为民事检察事业的“新兵”,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刘洋表示:“以不动产权登记生效的规定为例,课程专家在审理住房买卖合同纠纷和民事执行事业中,必须根据情况进行人性化的理解,机械适用。 ”。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我们在处理民事监督事件时,也对事件的事实和当事人关系进行了深入调查,使机器不适用法律。 ”刘洋强调说。

“我们从法官的角度来看案件,理解法院的审判构想和惯用方法,不错误地适用法律,不给予审判和监督标准的差异,试图提高司法公共的说服力,促进司法的性能。 》民法典专题训练结束后,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满运佳这样总结说。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反思:民事检察监督如何深化

“如果技术不好,就不能进行更好的监督。 》通过参加民法典的学习训练,感受到民商事审判行业出现的“沟坎”,检察干部们也在反省如何深化民事检察监督快速发展的脉络,提高检察官的专业化程度。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课程复印件紧紧围绕着民事法官如何看待适用民法的问题,全面展示了民事审判的想法和纪律。 》最高检察院第六检察官助理颜良伟说,民事检察官掌握这些民事审判的思维和纪律有助于测量和掌握民事诉讼监督标准,有必要将有限的司法资源投入要点监督案件,进一步提高监督质量的效果。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比较如何加强监督,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五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朱兴华理解法官的审判思路和逻辑很重要,不仅应该从审判文件中发现,还应该从法官的讨论笔录中探究,监督案件尽量正、副卷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民法典颁布实施后,立法空白的问题越来越少,如何在类方案中加强监督? 训练结束后,最高检察院第六检察官助理兰楠楠带着新的问题“出发”,这次在工作中寻找答案。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据说联合训练是以共享式、开放训练理念为指导,重视司法实践问题的处理,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特征互补,以双赢共赢为目标的训练新模式。

民法典实施前不久,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法第六检察官谷春祥进入检察法同堂培训课。 他说,这种训练形式很好地解释了什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对迅速提高民事检察队伍的业务能力,形成检查法的良性交流局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樊耀东表示,检察法是同一堂课,收集疑惑释放和共识的过程,有助于学生正确理解民法条文的重要意义,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奠定基础。

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这是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新尝试”北京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滕力补充说。

标题:热点:共赴一场“民法典之约”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gy/2021/0119/28209.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