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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公益诉讼之外的公益诉讼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1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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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将自己的业务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检察、行政诉讼检察、公益诉讼四大部分。 这里的“公益诉讼”特别是指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诉讼类别。 与其他三大业务相比,公益诉讼是我国新的诉讼主体种类,也是新的诉讼主题种类,不是新的诉讼类型。 公益诉讼依然是现有诉讼类型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只是诉讼主体发生了变化,由检察机关或有诉权的社会团体或个人提起,其中检察机关和社会团体作为起诉者特别表现了这种诉讼主体的特殊性。 不仅如此,公益诉讼的主题也与通常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同,该诉讼的主题强调公共好处的性质,从诉讼的目标(客体)来看具有特殊性。 特别是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发起人,体现了检察机关公益代表的角色定位,也加强了国家对侵害公共利益事件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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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检察、行政诉讼检察并列,因此容易忽视其他检察业务的公共好处性质。 其实,我们常说的“公益诉讼”只是狭义的公益诉讼。 关于其精神实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检察、行政诉讼检察也具有维护公共利益的性质,检察机关在这些行业维护公共利益的方法包括提起诉讼(包括在民事诉讼检察、行政诉讼检察中提起审判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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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事诉讼为例,检察机关对非相关国家的法益、社会法益行使公诉权很容易理解,但对侵害受害者个人法益的大量刑事案件为什么也有公诉权,为什么呢? 其理由是犯罪行为受到侵害是受害者个人的利益,但破坏社会制度,威胁公共安全。 因为这个国家有权基于公共利益对这种犯罪行使追诉权。 简单来说,这类事件是国家专门机构提出公诉是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确立的制度。 检察机关行使和维持刑事诉讼中法律赋予的公诉权、侦查权是公共好处,刑事公诉本质上是公益诉讼是毫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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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刑事诉讼不仅具有公益诉讼的本质,而且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部分,对于刑事诉讼的部分用户的问题,必须进行专业的公共利益考虑。 这是因为公共利益将成为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重要大体。 这在诉讼中几乎起着两个作用:一是在公益的大致指导下,明确检察机关行使廉价裁量权,如何行使权力有利于公共利益,不起诉裁量权,不起诉条件,特别是不起诉公共利益。 二是公益大致作为指导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有保证公正解决案件的作用。 正如美国学者查尔斯·f·亨普希尔指出的那样,“检察官有以下两个明确的责任。 1 .要在法庭上作为公众的代表参加讨论,必须要求对犯下哪些罪行的人有罪。 2 .作为政府的代表,为了为公众进行完全公正的审理,被告人必须不被剥夺公正的审理权利。 》现在检察机关强调了自己的客观义务,这个义务也是大体上从公共好处中得出的必然结论。 公正解决事件是检察机关作用的特征决定,也可以说是公益粗略指导检察机关活动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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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益诉讼不仅限于现在司法中的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所以有必要使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与刑事诉讼等相协调。 例如,有些案件进入刑事诉讼轨道,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立案搜查和公诉,这样的刑事起诉已经起到了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因此在这些案件中涉及特定公共利益的部分,例如案件中资源的破坏、环境 刑事诉讼经常有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如果需要提起民事诉讼,检察机关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如果刑事诉讼能涵盖为了维持特定公共好处的诉讼,除了刑事诉讼以外,没有必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只有在刑事诉讼还不能满足案例中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刑事诉讼结束而不能发挥维护公共利益的功能时,才需要另行启动民事公益诉讼或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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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公益诉讼和公益诉讼以外的公益诉讼必须和谐、远视,不折叠床位,不能节约司法资源。

标题:热点:公益诉讼之外的公益诉讼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gy/2021/0118/28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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