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郎永淳醉驾引关注 法院可借明星效应高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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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概要】
10月27日17点左右,《北京青年报》的官方微博《@北京青年报》显示,10月5日22点左右,中央电视台前著名主持人郎永淳车在朝阳区某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接受检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7.9mg/100ml 10月6日,郎永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10月16日被移送检察机关。 另外,据正义网10月27日报道,郎永淳在检察环节被定罪,案件进展迅速,目前已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 相关信息一公布就引起了舆论的关注,百度搜索相关信息当天达到了233条。 人民网和《新京报》等很多网站和媒体都以“中央电视台的原名嘴郎永淳醉汉被捕了”等为题进行了报道。
10月28日,财经和心理学专栏作者陈宗鹤发表了微博。 认识的人暴露给他时,郎永淳在找代理驾驶后,遭遇碰瓷,被对方要求高额赔偿金,郎永淳选择报警。 现在这个微博被删除了。 之后,凤凰网就此向郎永淳企业的员工征求证据,否认接触瓷器。 除此之外,代理商关于碰瓷的复印件开始在网上流传,很多网民的消息都在日历自己的类似遭遇。
10月30日,新京报报道由朝阳区法院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制晚报》11月1日报道,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在公诉郎永淳时,提出了拘役2个月至4个月的量刑提案。 据相关人士透露,郎永淳系自动投票,被认定为对事故负责,向事件后发生冲突的车辆司机赔偿2万元,得到了对方的理解。 截至11月1日12点,与此事件相关的信息总量达到635篇,微博话题“#郎永淳酒驾逮捕#”的阅读量为271.4万人。
【舆论注意】
在这件事上,舆论的声音出现了很多立场。 媒体评论经常集中于事件警告的意义。 澎湃情报网的发文称,“醉酒是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反向示威”。 另外,律师经常以专业的角度解读案件的法律问题。 有名律师张起淮说,郎永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解决是对社会平静、交通安全的保障。 上海市合作(郑州)律师贺之晨表示,如果有“仙人跳”的情况,醉酒嫌疑人的交通流量相对较小,醉酒程度较低 读者除了对此感到遗憾外,还越来越关注事件最终定罪的结果。 也有读者认为“酒后驾驶应该受到惩罚,但在碰瓷时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民意评论】
“郎永淳醉汉”之所以能一起成为舆论,与报道中的“前央视名口”、“醉汉”等舆论标签有很大关系。 事件暴露后,舆论不约而同地联系前的许多名人喝酒,指出“名人必须更模范,更害怕法律”,“喝酒不开车”再次成为舆论的共识,整体舆论“热度高,讨论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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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阅读见《政法民意》年第39期)
法制网舆论监视中心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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