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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湖南娄底一审宣判一涉黑涉毒案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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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宣布了袁伟辉等30人参加组织、领导人、暴力团组织、毒品销售、运输等犯罪一审。 此案于9月14日至16日在娄底中院一审公开审理,共涉及14起罪名和180起违法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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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过审理,以曾继国、袁伟辉为首的黑社会性犯罪组织从年2月成立到年8月被彻底破坏期间,逐渐形成了不成文的组织纪律和规章,在组织的迅速发展、成长过程中人数众多,层次分明,结构稳定 该犯罪组织在赌场开设、毒品销售等违法犯罪活动中获得经济利益,将获得的部分利益用于该组织成员的生存、迅速发展,为组织成员购买犯罪工具、提供居住条件、支付工资等经济支持

政法:湖南娄底一审宣判一涉黑涉毒案

这个犯罪组织建立了非法权威,扩大了非法影响,维持了非法利益,采取了暴力、威胁等手段,寻求非法保护,谋求称霸方,压迫当地群众,施加危害,来自毒品贩卖、受害者发生、集体暴行等违法犯罪活动159起。 此外,该暴力团成员实施了毒品销售、运输、搜索死者、非法拘留等21起非组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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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审理后,指导被告人袁伟辉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寻找受害者,数落非法拘留罪、集体暴行罪等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 被告人参加暴力团伙的性质组织罪,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牺牲罪等罪,数罪处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了个人的所有财产。 被告人袁勇、贺朋、袁雪峰、段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等罪,数罪处罚,分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 被告人唐巨东、袁成杰、周木松、袁波、袁庚松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等罪,数罪处罚,分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其他被告人均犯有数罪,分别被判处19年至2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或罚款。 依法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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