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刚柔并济执行家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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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左钢
年4月,周先生和李先生协商离婚,约定两个孩子由周先生抚养长大,但孩子从小就和母亲一起生活。 年3月,李先生向法院起诉,争夺孩子的监护权。 同年5月,法院判断孩子的监护权依然属于老周。 判决生效后,周先生没有见到儿子,所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局工作了多年,我不能执行100起婚姻家庭系事件,一起有监护权纠纷事件,记忆深刻。
这个事件很简单,我想先组织双方的会面协议。 小李只和我通过电话传达了一两次信息,就再也不接电话了,没想到会找不到人。
12月的一天,老周告诉我小李出现在妹妹家。 我马上就去,谁知道,门口堵了一个多小时。
“李先生,你好。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左钢。 请开门。 ”。
“事件总是这么拖真是没办法啊。 开门说话吧。 ”。
过了一会儿,老太婆心后,李先生才开门。 还没坐好,李先生的家人就和周先生发动了“口水战争”。 老李坚决不同意把孩子交给老周抚养。 看到双方吵得厉害,我赶紧停下来,和两个人约定,明天法院见面。
第二天,李先生和周先生按约定来到了我的办公室。 但是无论如何,小李不同意把儿子交给小周抚养,不想让小周见儿子。 “你没生过这个儿子! ”。
谈判中,周先生突然接到了电话。 害怕小李藏孩子的小周安排安静地蹲在小李家附近。 这蹲下,我意识到真的没有孩子了。
一个电话完全加剧了矛盾,双方剑拔弩张。
“孩子已经寄给我了,我不会让你找到的! ”。 小李兴奋地对着老周吼着。
事件迅速发展到这一步,我决定拘留李先生。
“拘留也没用! 孩子,我不能放手。 ”。 面对拘留,李先生好像不怕。
“根据刑法的规定,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最高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如果周先生多次要求强制执行,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 这时,我向李先生扔了一枚名为“拒绝执行罪”的重磅炸弹。
“因为这件麻纱的事,有可能被判刑吗? ”。 一听说有犯法的可能性,李先生就明显消沉了。
“孩子的监护权是男性的,但也有探视权。 同样可以和孩子一起长大。 你现在不应该烦恼监护权到底属于谁,应该和周先生协商探视权等问题……”换了话,我又开始当调解员了。
消息传了将近半个小时,小李渐渐冷静下来,告诉我孩子从自己的母亲那里回到了老家益阳。
五六小时后,孩子终于在老周的怀里睡着了。 至此,案件已执行。
所有家务事件的背后,感情交错、割裂、毫无道理。 法官在解决这类案件时需要软硬兼施,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记者曾妍通讯员仔细研究了胡淋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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