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公益 > 热点:15楼财经

热点:15楼财经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3-28阅读:

本篇文章2200字,读完约6分钟

今天( 10月20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上公开征求“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复鼓励网络交易监督创新、包容慎重、严格底线、在线一体化监督。 对网络社会交流、网络直播等网络交易新行业的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确保快速的发展空间,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和交易安全。

热点:15楼财经

市场据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贯彻《电子商务法》,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活动,该局在编纂了《网络交易管理方法》(原工商总局令第60号)的基础上,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

热点:15楼财经

允许自然人网店经营者注册为“个体经营者”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共5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和服务快速发展的基本大体,网络交易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网络交易经营者新闻公示,网络交易新闻数据的提交

热点:15楼财经

其中,自然人网店的经营者规定允许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依法登记为个人经营者,该经营者上传的网络交易平台或采用的网络服务器

第一,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细分网络交易经营者身份新闻公示的具体要求,特别是依法免除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免除市场主体登记情况的自我声明、实际地址、联系方法等新闻。

热点:15楼财经

另外,平台经营者将已经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新闻依法提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免除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 网络交易经营者必须依法收集和采用客户或经营者新闻,收集的客户个人新闻或经营者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

热点:15楼财经

网络交易经营者必须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服务新闻。 不要用虚构的交易、制作评价等方法进行引入虚假或误解的虚假推进。 必须用非法手段进行任何形式的销售等。

热点:15楼财经

确认规定平台不得要求经营者“二选一”

比较了一些网络交易平台要求经营者“二选一”的问题,市场监督总局这次不得滥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征地位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

另外,确认了平台内的经营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 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建立或变更垄断经营合作关系的几个事项,必须平等地进行公平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合作条件、双方义务、违约责任等,平台是不合理的检索降压。 平台提出了建立或变更垄断经营合作关系的一些事项,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合理补偿。

热点:15楼财经

首次细分“零细小额”的判定标准

北青-北京的高层记者观察到,新的“方法”首次细化了“零花钱”的判定标准。 《电子商务法》规定“小额交易”免于市场主体登记,但小额的含义和范围尚未确定,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专著批准市场监督总局制定相关判定标准。

热点:15楼财经

“小口”包含“小口”和“小口”两个概念要素,两者之间应该是“且”的关系。 理解为“或”的话,“稀疏但大宗”的交易(例如,稀疏地销售金宝珠宝和奢侈品等)和“小额但不稀疏”的交易(例如,某大型互联网店铺的9.9元手机盒的单品销售达到100万件)

热点:15楼财经

据市场监督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全面论证、慎重研究、反复斟酌,现稿将按照“小额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个人花店、偶发、不连续交易行为”的立法原意,确定“统一交易次数+地区差异化交易金额”

热点:15楼财经

其中,年交易次数制定为52次(约每周发生1次网络交易),年交易额被限制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城市私营部门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

网络交易经营者:前置、劣等评价后置误解性展示

新的方法确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用虚构交易这种方法欺骗和误解顾客。 编造评价,教唆、诱导、威胁他人虚假或引起误解的评价。 通过删除、隐匿、评级评价或混淆好评前置、劣等后置、不同商品或服务的评价等非法解决手段误导性地展示评价。 利用虚假或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和引导顾客进行交易。 采用虚假的广告推广、促销方法、样品、商品或服务证书、商品或服务标准等。 伪造或挪用市场主体登记新闻、行政许可的可靠性。 混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虚构实物、虚假预约、虚假收购等虚假营销行为等。

热点:15楼财经

市场监督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起草过程中,不允许删除平台的评价规定没有考虑删除恶意的劣等评价和侮辱诽谤等有害新闻的必要性。 研究表明,该问题在电子商务法第39条中有确定要求,“不得删除评价”的规定中没有附加排除情况,表现了平台内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的“评价”整体,将信用制约的制度功能 相关专家学者和公司提到的恶意劣等评价和侮辱诽谤的不良消息的删除权,在实践中面临平台经营者难以评价和证明是否恶意、不良的重大操作问题。 另外,在实践中平台内的经营者因评价不充分等向平台经营者申请删除的情况下,最终实际删除的比例不到5%。 因此,对于平台经营者删除评价权限的问题,我们慎重应对,规定平台禁止客户评价中包含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发行或发行的消息可以依法得到技术解决。

热点:15楼财经

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11月2日

据市场监督总局介绍,欢迎广大公众的意见,到年11月2日前反馈市场监督总局: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站: samr.gov ),通过首页“互动”栏的“招募调查” 二、发送电子邮件到wjsgfc@samr.gov。 请在邮件的标题上写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方法》的意见”。 三、寄信给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督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邮政编码100820。 请在信封正面写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方法》的意见”。

热点:15楼财经

文/北青-北京顶级记者玫瑰丽爽


标题:热点:15楼财经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gy/2021/0328/44145.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