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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23阅读:

本篇文章2047字,读完约5分钟

□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文明史研究院研究员)

法庭的判决有可能改变历史潮流。 185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斯科特对桑福德审判( scott v. sanford )的判决被认为是引发战争的判决。 在这次事件中,联邦最高法院判断奴隶不是美国公民,宣布了限制奴隶制扩张的《密苏里妥协案》的违宪。 判决已经加剧了尖锐的南北矛盾,用妥协的手段堵住了处理奴隶制的道路,最终引起了内战。 在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上,斯科特事件一直被认为是最糟糕的判例,是“不可原谅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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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年,为了废除奴隶制而激烈对抗的南北双方达成了“密苏里州妥协案”,承诺密苏里州作为自由州纳入联邦,同时以密苏里州北部边界(北纬36度)为界,南地区允许奴隶制,北地区禁止奴隶制 斯科特事件发生在这个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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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德·斯科特是密苏里州的奴隶。 从1834年开始,斯科特跟着主人爱默生( john emerson )在自由州伊利诺伊和威斯康星住了4年,1838年再次回到密苏里。 1843年爱默生去世后,斯科特成为爱默生夫人的财产,弟弟桑福德( john sandford )成为财产管理者。 1846年,在废奴隶团体的帮助下,斯科特向密苏里州之地法院起诉,要求自由。 理由是我跟随爱默生在自由州住了四年。 因为斯科特在自由州获得了自由。 1850年,密苏里州法院作出了有利于斯科特的初审判决,但在桑伯特向密苏里州最高法院上诉后,法院的判决被推翻了。 斯科特不服判决,最终将案件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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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左右的审判,1857年3月,联邦最高法院终于以7比2的投票驳回了斯科特的上诉。 主持审判的是首席法官塔尼先生,自己写了判决书。 从拆除宪法制定者的“原意”开始,他说明了最高法院多派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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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判决讨论了斯科特的美国公民权。 塔尼认为美国公民权利最初来自联邦宪法的生效,当时13个州的公民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当时黑人是奴隶主的财产,得不到公民权。 之后,北方州解放了奴隶,但此时给予美国公民身份的权利已经属于联邦政府,成为这些州市民的黑人再也不能成为美国公民。 所以斯科特不是美国公民,没有资格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在宪法制定者的“原意”中,没有把黑人视为美国公民。 虽然《独立宣言》中宣布所有人生平等,但这里的“所有人”显然不包括黑人,黑人依然注定要成为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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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塔尼裁定议会无权在联邦领土上禁止奴隶制,《密苏里妥协案》是违宪的。 在这里,塔尼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支持他的意见,强调“议会对公民及其财产的权力决不是任意的权力,而是受宪法约束的权力”。 “联邦政府不能否定公民应该拥有的权利,一个公民拥有财产的权利与他的人权联系在一起,被置于宪法第5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塔尼说,如果国会禁止南部各州的移民把奴隶带入新的联邦土地,肯定会剥夺这些公民的私有财产。 据此,塔尼宣布国会通过的1820年《密苏里妥协案》是违宪的,斯科特即使生活在自由领土上,奴隶的地位也不会因这样的居住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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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马歇尔在半个世纪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首次确立司法审判权后,这一权力一直被搁置,斯科特案被认为是联邦最高法院第二次开始司法审判权的实践。 但这次可能犯了美国司法史上最严重的错误。 不要说历史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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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最高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理由不仅是塔尼法院的许多法官自己是来自南方的奴隶(事实上,塔尼本人是奴隶,但无偿释放自己的奴隶,援助贫困的黑人,在个人道德上不谴责),更深的矛盾来自南北方 因为当时的美国工业落后,为了保护北方州民族工业,联邦政府实施了高关税构筑了保护壁垒。 但是南方州受到欧洲各国的回归关税,严重损害了南方州的农产品出口。 另外,北方州利用参议院的多数席位和道德特征,继续压迫南方的奴隶制经济。 因此,南北方产业结构与经济优势的对立是双方以奴隶制激烈对抗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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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在当时的情况下,法院依然运用政治智慧避免了本激烈的矛盾,缓和了南北对立,但塔尼法院积极介入政治纷争,打破了联邦宪法和最高法院关于奴隶制问题的惯例,奴隶制扩大到联邦的新领土 判决出来后,北方法院公开抵抗判决,最高法院威信扫荡。 北部共和党更强烈地感到南部奴隶主势力的威胁,更紧密地团结起来,取得了1860年总统选举的胜利。 处理奴隶制的妥协之路逐渐被堵住,政治斗争一直充斥在法律轨道之外,直到南北战争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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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斯科特事件的教训,最高法院的司法审判权不是万能的,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 如果运用得当,有可能促进社会的进步。 而且,如果违背历史潮流,有可能引起更大的政治动乱和社会灾害。 斯科特事件之所以成为美国法律史上的“不可原谅的错误”,是因为联邦最高法院过度利用司法审判权,推进政治意图。 但是事实表明,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的权威不是法律赋予的,当然,最终还是建立在民众对法院公正审判的信任之上。 一项判决应该得到尊重和执行,依然依赖于政府部门和社会对判决的接受。 这个权力的行使不仅要有大法官的智慧和创造,还需要充分的慎重和抑制。

标题:热点: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gy/2021/0123/29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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