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让受援人在困境中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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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者:袁建梅(山东省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最近,山东省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来自远方”的锦旗,表示河北省巨鹿县建段立卡贫户曹某的深切谢意。
事件也从去年6月的一个晚上开始。 曹某的丈夫李某驾驶摩托车经过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某村村民刘某晒麦子的道路时,车辆撞到麦子上翻了,李某受伤了。
事件发生后,曹某代表李某多次发现刘某协议赔偿问题,但李某诉诸法院。 这个事故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涂雪花膏,李某被鉴定为二级障碍,长期依赖护理,后期要进行颅骨修复和康复治疗。 而且家里要照顾60岁的老母亲和两个孩子,经济非常困难,付不起高额的律师费用。
年农历年初七一上班,曹某再次从河北来到东营,代李某向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李某决定满足法律援助条件,给予法律援助。 离开庭只剩下三天了,考虑到援助人员伤势严重,法律援助中决定先提供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当天分配山东正义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钟一承担此案。
杨钟一第一时间向曹某和李某了解情况,当天联系案件法官信息表达案件,整夜整理案件资料,按时参加审判。 这件事经过特别程序一审、二审、再审进行了3年,直到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为了李某顺利领取赔偿金,杨钟一立即联系执行法官没收被执行人的财产,亲自前往被执行人的居住地现场掌握情况。 最终实现了李某的需求,顺利获得了47.3万余元的赔偿金。
从事法律援助多年后,我知道所有事件的背后都有风雨无阻的家庭,每次一起成功处理事件都要拯救家人。
近年来,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张“声援,高质量高效”。 大体上,发表了很多便民利民措施,一个个发挥法律援助,辅助消除贫困的攻防功能,为建设阶段的贫困家庭、低保户、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等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
这几年,我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同事一起努力走上帮助困难群众的道路,为他们伸张正义,收到了许多援助者寄来的锦旗。 其实,我知道,不是我们个人做得有多好,而是法律援助制度好,它给了困难的大众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勇气。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梁平妮整理
记者的评价
□梁平妮
在从贫困走向小康的道路上,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必须依法受到保护。 生活陷入困境时,困难的群众需要有人拉,法律援助就是那一手,这一手帮助困难的群众打开窗户,帮助受援人在困境中看到希望。
年是战胜贫困攻防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收官年,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己任,处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消灭贫困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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