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离婚后竟变成“老赖”
本篇文章904字,读完约2分钟
本报报道说丈夫离婚不久,就有80万元的夫妇因共同债务来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年3月,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杨明要与妻子杨丽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法院判决之前,杨明的姐夫向法院起诉他们夫妇两人,杨明每年借款80万元,要求他们共同偿还债务,并向法院出具了借条和相关银行转账证明。
杨丽说她对债务一无所知,但不能提出证据。
年1月,杨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宣布双方离婚,同时要求杨丽承担宣传提交会计的40万元。 同年7月,法院支持了相关要求。
离婚判决10个月后,杨丽宣传没有履行偿还责任,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杨丽后来被限制高费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老赖”。 企业由此被解雇,微信、支付宝( Alipay )、银行账户也被冻结,生活和事业受到了很大影响。
但是杨丽去年7月向新罗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认为对前夫的80万元债务不负偿还责任。 承包了检察官的同意,结果表明杨丽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的判决提出再审申请,因此不能提供新的证据,不符合检察监督申请条件。
送杨丽后,检察官不忽视此案,仔细审查杨丽提供的相关资料,就离婚案和债务纠纷的时刻和双方的抗辩情况,认为此案有可能是虚假诉讼,依法受理了这条线索。 之后,检察官宣传了杨明、杨丽两人的借款纠纷案件,开始了调查验证程序,向法院提交相关案件的答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对宣传后提交法院的两个银行转账记录进行了资金跟踪。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承包检察官从宣传、杨明之间的几千笔银行交易记录中发现,杨明和宣传利用双方银行账户,以清算账目的方法,取得了两笔共计80万元的银行转账记录,并在此基础上伪造了80万元的虚假借条。 之后,检察官将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搜查。
年1月,新罗区检察院要求龙岩市检察院就杨明、杨丽借款的合同纠纷事件向龙岩市中院提出抗诉。 法院通过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命令新罗区法院重审此案,裁定中止对杨丽的强制执行。 6月23日,新罗区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了原来的判决。
除此之外,新罗区检察院对杨明、宣传因涉嫌虚假诉讼而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判处两人分别有期徒刑一年和九个月。
(文中涉案当事人是人均假名)
标题:政法:离婚后竟变成“老赖”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zf/2020/1214/15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