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强占病房多年还打骂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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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报道说,无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长年实施“医疗骚动”行为,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疗工作者,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最近,被告人寻找代某甲、代某乙、代某丙三名父子死亡的案件,提起代某乙故意伤害的案件,由陕西省西乡县检察院公诉,西乡县法院作出公开判决,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5年6至3年有期徒刑
年7月,代某甲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而受伤后,住进西乡县某医院接受治疗,因药物问题与该院发生了故障。 双方不能协商处理,医院通知治愈出院的情况下,为了满足医院无理需求,代某甲和儿子代某乙、代某丙向医院施加压力,直到去年2月被公安机关强制带走,导致医院10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医疗资源严重。 其间,代家父子三人又组团,任意骂医院员工,殴打,造成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无故随便骂其他患者和家属,擅自破坏医院财产,造成数千元的经济损失。
检察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必须寻找受害者追究刑事责任。 代某乙在纠纷中故意伤害他人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在审判现场,检察机关重视案件释法,指出“医务骚动”的违法犯罪特征和对社会的危害,坚决把剑指向“医务骚动”“伤医”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安全有序,
法院认为,经过审理,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影响了受害者的正常工作,情节恶劣,其行为都构成了牺牲罪。 检察机关控告三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必须惩罚它,然后根据三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各自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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