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育博士录取学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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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博士录取学校要求学生通过考试取得复试资格或有关科研成果奖励,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学校的系(系、所)的复试材料,在复试前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国培养部门下载打印),供考生查阅。
考生须按照要求向中国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填写《2012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拟录取情况表》,与导师联系。
2、复试比例:吉林大学校本部考生(含本校的本科招生生),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以上,由培养单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凡被我校复试后,由研究生院批准录取,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2012年7月17日至15日上午、下午14:00-17:00。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3年4月9日下午13:30开始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试卷,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1.公开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材料另行安排。
3.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西大教主编第6卷);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各院(系、所)的《申请资格审查表》(任选一份),时间一般为14~15分钟。
4.考生:下载打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其中须本人:(1)本科毕业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本科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共复印件各2份);(3)港、澳、台(建领)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省、自治区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学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教育信息中心)。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由档案管理部门从学生网下载),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由工作单位出具,也可免除加盖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其他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及个人陈述一份外,若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同局)同意报考资格审核,不予复试。
五、录取审查培养学校于2015年3月28日前完成复试工作。
具体复试要求:北京交通大学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本学院复试工作办法。
请上表明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会在复试前完成复试。
标题:在职教育博士录取学校要求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ms/2023/0303/52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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