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医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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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医学博士研究生获得者都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对于临床领域的科研工作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申请临床医学在职博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医学在职博士申请者在工作单位所在单位从事临床工作的2年以上,在工作部门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法医学在职博士申请者要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由学位授予单位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5、硕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第六条申请学位的在职博士学位的单位的在职博士申请人应已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至少有一大批教学水平的专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可以申请学位的,但不得表明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已达到博士学位水平,并达到博士学位条例的标准。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在职博士学位的必要条件:(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课程、硕士学位论文等成绩单。
(2)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4)申请人必须到学位授予单位,在该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
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
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三个月以前,由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送交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申请人的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标题:在职医学博士研究生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ms/2023/0117/50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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