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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协调平衡各方好处加强民生法治建设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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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增毅

民生关系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医疗卫生、教育等多个行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对改善民生的期待越来越高。 因为这项民生法治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因此,要多次做好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协调平衡各方面利益,加强要点行业的民生法治建设。

普法:协调平衡各方好处加强民生法治建设

完善劳动就业法律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就业是民生之本。 为了应对新产业、新就业和就业形式带来的挑战,更好地平衡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和安全性,适应就业创业和“网络+”快速发展的需要,需要适时修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为了打破城乡、地区、领域的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有必要制定反就业歧视和平等就业的相关法律。 为了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术,促进创新驱动的迅速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必须整合职业训练、职业教育、职业资格、职业鉴定等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综合立法。

普法:协调平衡各方好处加强民生法治建设

健全更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通过立法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确保改革有法律依据,稳步推进。 必须比较老龄化的发展和社会保险法的一部分复印件不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的问题及时编纂整个社会保险法,及时调整退休年龄。 目前,我国以低保为第一副本,基本形成了包括灾害、医疗、住房、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在内的社会救助体系。 但是社会救济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社会救济立法地位低,复制比较简单。 要尽快制定社会救济法,推进完整的社会救济制度,规范社会救济复印和程序,推进精确的扶贫、精确的扶贫。

普法:协调平衡各方好处加强民生法治建设

健全教育法律制度体系,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要研究根据前期完成的修法任务,及时修改职业教育法,启动学前教育法的立法事业,制定关于校企合作、国家教育考试、学校安全等的条例。 特别应该重视两婴政策处理教育问题,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

普法:协调平衡各方好处加强民生法治建设

( 8月8日《人民日报》7版《加强要点行业民生法治建设》,作者:谢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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