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政法 > 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9阅读:

本篇文章2230字,读完约6分钟


最近,随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与垃圾分类立法相关的舆论话题再次受到关注,舆论的热烈讨论还在继续。

1.上海:“史上最严格”的基准关注度最高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严格分类生活垃圾,确定个人违反投入的处罚细则,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 从6月下旬开始,与舆论场相关的媒体报道火热。 当地文化、旅游、城管等部门已经从发布配套措施、发行分类指南、开始执法监督等方面积极推进工作。 然后读者的讨论热情高涨,“垃圾分类被打乱了”“你是什么垃圾”等网络部门有刷屏的趋势。

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2.北京:期待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立法

6月18日,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事业已列入-年立法计划,新修订条例对单位和个人确定垃圾分类责任,个人罚款额在200元以上。 北京市在垃圾分类方面,“试水”多年来,仅通过前端垃圾投入就探索了人工诱惑、智能投入、积分奖励、访问回收等模式,但这次修法和实践中探索的先进模式以法律形式“固定”。

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3.广州: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1年认知度较低

据人民网报道,去年7月1日,《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这一年,广州市城管执法机关18904次检查机关,发行了2425份修正通知书,罚款金额达到8.68万元。 因为广州也被认为是最“低调务实”地进行垃圾分类的城市。 但是,《南方都市报》的调查数据显示,7成以上的当地回答者回答“不知道这个条例”,大部分回答者认为现在广州垃圾分类“不好”,广州垃圾分类的现状评价整体较低。

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除了上述列举的几个城市外,住建部还宣布在全国46个主要城市推进垃圾分类,之后全国掀起了垃圾分类的讨论热潮。 7月以来,网上关于“垃圾分类”的各种媒体报道32.4万件,微信文案12.8万件,“#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后的上海人#”“#垃圾分类新时尚#”等话题累计阅读量达到近30亿次。

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舆论注意】

随着各地垃圾分类事业的有序发展,垃圾分类倾向于在立法行业形成刚性约束。 在46个要点城市中,北京、上海、太原、广州等9个城市已经颁布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确定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 现在,舆论大多普遍支持垃圾分类,但媒体、专家、学者从问题的角度反省各地工作的不足。 法制网舆论监视中心立足于法律视角,整理总结舆论场各方面的观点,总结了以下三个问题。

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1.立法级别

■缺乏统一的完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体系

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快速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新宇等专家认为,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缓慢,相应的立法体系也不健全,立法太具全局性,法律责任不确定,综合法律和辅助法律法规不足等不足问题 澎湃信息评论复印件还有18多份上海当地发布的垃圾分类辅助文件,成都也根据省级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分和发布了相关条例,但其他地方如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尚未确立

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各地的垃圾分类标准不完全统一

从各地垃圾的分类标准来看,因省市不同,分类标准不完全一致,所以也有不少读者困惑“不是每个城市都必须再学习一次吗?” 《半月谈》对该发表文指出,“不同标准的垃圾分类,使本来是“零基础”的市民增加了学习价格,在执行中容易引起混乱”。 但是,媒体观点中立,《北京晚报》指出,“目前最重要的不是争论标准是否完全合理,是否应该先确立全国统一标准,而是各地执法机构按照地区明确的分类标准严格执法,现有

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怀疑法律处罚标准太严格

据媒体报道,目前全国25个城市确定了对个人违规的处罚,城市最高罚款1000元,北京对个人的处罚标准是“上海200元以上”。 对此,舆论支持“重罚”,但很多读者认为处罚标准太严格,质疑“政府机关不接受科学教育直接罚款是典型的“惩罚代治”的想法”。 根据《南方日报》的发表文,“政策的推进应该允许挫折和失败,‘受到惩罚’不足以宣传”。

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2.执法级别

■行政监督不确定或执行力不足

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是垃圾分类事业推进中的重要环节。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各地政府机关的监督管理无力,制度难以“落地”的情况不少。 根据《人民日报》复印件,在实践中,例如,如何监督,检查谁分类正确,处罚法人、不动产或者投入者等问题还没有详细规范,相关法规可能无法执行。 他指出,即使是《中国环境报》的复印件,如果后续的执法监督跟不上,也会出现“你出台你的规定,我倒我的垃圾”的不自然局面。

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垃圾分类执行或形式主义

许多舆论指出,我国垃圾解决机构在转播、填埋等许多环节存在垃圾分类不明确的问题,特别是在清运环节,垃圾收集车经常混载混运,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垃圾分类的效用。 《齐鲁晚报》等媒体对比了各地的垃圾混载现象,指出:“尖端的投入是毫无意义的,粗放模式不可避免地会伤害他们的积极性。” 《陕西日报》批评说:“垃圾分类效果差,甚至虎头蛇尾,都无法牢牢抓住相关方面,是不可避免的现实问题。”

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3.普法级别:与垃圾分类相关的推进教育不足

根据中国信息网的复印件,中国的垃圾分类还没有完成行为的普及,主要原因是推进教育不足,垃圾分类还没有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所有的垃圾都是一辆车打捞上来的”、“分开也是白色的”的“立体声音响设备” 对此,住建部环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海云表示:“垃圾分类事业的必要性进一步加强诱惑,让公众理解分类后的垃圾最终去了哪里,如何再利用,发挥它们的生态效果和环境效果,

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

(全文阅读见《政法民意》年第24期)

法制网舆论监视中心王媛


标题:政法:多地垃圾分类新规引热议 立法执法等问题有待完整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zf/2020/1219/16996.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