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网上发新闻散布谣言诽谤法官构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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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邵珊
年5月,浙江省宁波市薛某在合同纠纷案中败诉,原告根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薛某因不履行偿还义务而被法院限制了较高的费用。 薛某不能坐飞机出差,生意也因此受到了影响。 但是薛某不仅不积极偿还债务,还试图用造谣的方法向法院施加压力。
从5月到6月,薛某在一个网络论坛上发表了主审法官和原告律师的脏话,发表了法官和律师有不正当关系等虚假事实,以“黑法官”、“司法蛀牙”、“美人律师剥皮”等侮辱性话语引人注目,因
看到投稿后,主审法官和涉案律师向公安机关通报。 7月6日,薛某被民警逮捕归案。 7月9日,薛某委托亲属删除网上发布的帖子。 公诉机关以薛某被告诽谤罪向鄞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11月20日,鄞州区法院依法发表了用远程录像的方法在该网上散布谣言诋毁法官的名誉毁谤罪案件,薛某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法官在法院后表示,薛某被告在网上发布报道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名誉损害罪。 薛某发泄内心不满,捏造伤害他人的事实,在网上分发,新闻点击阅读量达到1.3万余次,其行为符合名誉毁谤罪的构成要件。 然后被告人造成损害是政法干部的名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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