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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强迫幼女卖淫起刑点10年以上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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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7月23日报道,记者周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了《组织处理、强制、引导、留置、适用卖淫刑事案件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司法解释,强迫未满14岁的幼女卖淫的,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没收罚款或财产。 司法解释共计14条,从今年7月25日开始实施。

政法:强迫幼女卖淫起刑点10年以上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组织他人卖淫,“妓女累计达到10人以上”、“妓女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患有重症性病的人累计达到5人以上”、“国外人在国内卖淫或国内人卖淫”6 强迫他人卖淫,有“妓女累计达到5人以上”、“妓女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患有重症性病的人累计达到3人以上”、“被迫卖淫的人自伤、自杀、导致其他严重后果”5种情况之一。

政法:强迫幼女卖淫起刑点10年以上

根据司法解释,犯有组织、强迫卖淫罪,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和处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卖淫行为者参与实施上述行为的组织,作为共同犯罪论所。

政法:强迫幼女卖淫起刑点10年以上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新闻网络发布招募妓女的违法新闻,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以非法利用新闻网络罪定罪处罚。 另外,构成介绍卖淫罪的,按照处罚的沉重规定将处罚定罪。 引导未满14岁的幼女卖淫者,因诱导幼女卖淫罪被定罪,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以罚款。

政法:强迫幼女卖淫起刑点10年以上

我国刑法对性病传播罪作了规定:知道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卖淫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处以罚款。 司法说明有证据表明去医疗机构就诊和接受了检查,在被诊断为重症性病的情况下,确定了“知道”这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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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还确定,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和感染HIV卖淫、卖淫的人,因传播性病罪被定罪,受到重罚。 使他人感染HIV的,认定为“重伤”,以故意伤害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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