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用爱心和真诚点亮困难群众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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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阳(西部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
我毕业于宝鸡文理学院法学专业,年幸运地参加了“-年司法部西部基础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被派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
之所以选择法律援助志愿者,是因为我知道这份工作可以照亮爱和诚实困难的大众的希望,用行动和奉献来解释青春的价值。 刚出大学校门的我们需要这样的成长运动机会,所以积极投入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业务,认真学习业务流程和相关规范,积极进行各项业务。
那年9月是法律普及月,我亲自参与公司组织送法下的乡村、社区、进入校园等活动,向大众发行劳动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实用的法律知识手册,现场为大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对于突然新冠引起的肺炎疫情,法律援助中心实现了员工防疫“两无疑问”,我与这里的员工一起完成了自己的员工,积极参与社区防疫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消毒,出入境报刊登记等
在接受大众法律咨询的过程中,我最初只是做了坦率的法律解释,然后结合事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处理方案,可以一步一步锻炼成长。
在我参与处理的一起侵权纠纷案件中,法律援助中心让我跟踪案件进展,办理相关手续,提名两名侵权责任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承担。 经过许多不懈的努力,最终帮助援助者领取了24万元的赔偿金。 之后,受援人衷心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特意送来锦旗。 那一瞬间,我深切感受到正因为有法律援助,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才得到保障。
流年如水,岁月如歌。 志愿者活动一年,我总共接受202次咨询人数,参加12次普法推进活动,整理法律援助文件约300卷。 一年的服务业使我对法律援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当初的选择。 现在新的志愿者活动开始了,我毫无疑问地再次参加,继续为法律援助事业的迅速发展做出贡献。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蔡长春孙立昊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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