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助古稀老人走出赡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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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人:杨江红(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10月13日,两位头发变白的七旬老人进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将锦旗送到我和法律援助律师邵维手中,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回到他们的养老金。
说到事件说来话长,送锦旗的是老夫妇,姓伏,姓刘,家住盘龙区松华街团结社区,婚后生了两个女人和一个孩子,孩子都成家了。 年6月,最小的伏某云在工地意外死亡,从雇主那里得到了30万元的补偿。 其中10万元是老夫妇的养老费。 老人老了,这笔钱由媳妇蒋某代为保管,但长女伏某珍不同意这个安排,所以多次要求把钱转移到那个保管中。
年1月5日,经过居民委员会调解,蒋某把剩下的9万元交给伏某珍保管,然后伏某珍约定负责两个老人养老的终结、医疗及衣食住行的问题。
伏某珍在保管生活费的期间,没有履行照顾两个老人的赡养义务,老人伏某生病住院期间,也把老人送到医院后无视,没有雇佣护士。 另外,我没有支付任何费用。 年11月,伏某病情再次发作,向伏某珍提出自行保管医生诊察和剩下的养老费的要求,但被伏某珍坚决拒绝。 走投无路了,两个老人只能向社区求助。
年11月18日,邵维接到团结社区的电话,希望伏某、刘某老夫妇及其长女之间协助处理因金钱保管问题发生的纠纷。
作为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律师和团结社区的法律服务员,邵维接到电话当天来到伏某家了解了事件的经过。 为了维持家庭和平,她多次打电话给伏某珍做思想工作,说明了法律的规定,但依然主张不退款。 但是两个老人决定用诉讼方法处理这个问题。
年11月26日,邵维协助两名老人向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经过严格审查,认为两个老人老了有残疾,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决定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分配邵维承处理此案。
以前做了很多工作,邵维第二天向盘龙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资料,提出了代替老人写的诉讼费用免除申请,法院在审查后同意老人免除诉讼费用。
年1月8日,法庭组织双方的调解依然没有成果,但伏某的病情已经不能延期。 邵维和老人的消息公布后,决定向法院“先提交执行申请书”,最终法院裁定被告伏某珍先执行2万元。
4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送达后,双方都没有上诉。
昆明市盘龙区通过构建网络,使困难群众更方便快捷,在104个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系,此外,还在12个街道办事处建立了法律援助事务所和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14个特别群体的法律 今年以来,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处理了2000余件法律援助事项,维持了“零投诉”。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石飞整理
记者的评价
□石飞
这些事件是昆明市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缩影。 近年来,该中心遵循“真实服务、诚信关怀”的宗旨,正确“把脉”困难群众的需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帮助越来越多困难群众维权,使他们得到法律援助事业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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