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九好集团四被告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新闻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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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记者馀建华)最近公开审理了浙江省杭州市拱区人民法院宣布被告人郭丛军、宋荣生、杜晓芳、王鹏违反新闻、不发表重要消息的事件。
杭州市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郭丛军是九好网络科技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九好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和理事长,作为实际管理者,吸引风投资金投资出资,实现政府招商税收目标,实现上市等目的 通过与他人的虚假业务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资金循环虚构银行交易流水、业务性质变更等多种玩法增加服务费、贸易收入2亿余元,借款后,用存款担保的方法在账上增加货币资金3亿余元。 后郭丛军等在九好集团和上市企业(鞍山重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向对方企业提供包括上述虚假消息的财务报告,向对方企业公开包括虚假复印件在内的审计报告和主要财务数据,3亿余元定期存款证虚假的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九好集团虚增资产达到当期公布资产总额的30%以上,与未按规定公布的担保等重大事项相关的累计金额占九好集团实际净资产的50%以上,投资者经济损失额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
在审判中,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郭丛军、宋荣生、杜晓芳、王鹏及其辩护人进行质量证明,辩护双方在法庭主持下每人发表意见,四名被告平均进行最后陈述,在法庭上认罪,忏悔。 被告人的家人和一些群众旁听了审判。
审判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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