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套现投资血本无归透支违约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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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黄辉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陶然
将信用卡现金化进行短期投资,在银行最多50天的免费期间内还钱,作为部分集团的投资方法不是很好吗? 答案是否定的。 最近,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一起审查信用卡纠纷案件,男性用信用卡现金数十万元购买虚构货币,最终血本未归。 法院依法命令被告归还信用卡借款的利息539705.44元。
李某被告没有正当职业,据朋友介绍,在一个网络交易平台上投资虚构货币的利润非常大,三个月后本金将是三倍。 李某对此心跳不已,但因手头紧张而没钱。 在朋友的启发下,李某考虑在银行办理信用卡兑现现金,用于某互联网交易平台的短线投资虚构货币,之后50天的免费期间内可以返还信用卡投资金。 之后,李某在招商银行的一家分店办理了三张信用卡,花了34万元投资网络交易平台。
但是,高收益的招牌经常伴随着高风险,各种手续费、中介费等蜂拥而至,李某不仅没有获得所谓的3倍高收益,还失去了34万元的本金。 李某在采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因此利息共计结算53万余元,构成违约,招商银行的一家分店将李某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李某向银行申请信用卡,银行发行后,李某打开卡,双方由此形成了贷款关系。 李某采用信用卡,不能遵守接受合同和章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迄今为止,法院依法命令李某返还信用卡借款利息539705.44元,承担了本案的诉讼费用。
法官说。
有些人经过法官的法庭,认为用信用卡没有现金。 之后,将大量的资金用于股票资产管理、虚拟货币投资、房地产投资等。 意外的是,这种行为涉嫌违法,风险非常大。
第一,一套信用卡增加了中国金融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违背了银行发行信用卡的初衷,监督统计新闻失效,产生过度授信,贷款市场不合理膨胀,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也是社会诚信环境
第二,信用卡的领取与信用卡支付不同,相当于事先向银行借现金,因此被视为从银行贷款,收取相应的费用。 使用一套信用卡会产生很大的利息负担,大大增加个人风险。 投资失败后,无法偿还借款利息将面临败诉风险。
第三,如果出现非法套路,要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采用pos机等做法,用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法直接向信用卡所有者支付现金,情节很深。
总之,投资不是违法的,但使用信用卡兑现投资是违法行为,有巨大的投资风险,和贷款赌博一样,最终面临的损失将是无底的漏洞。 因此许多客户必须熟悉各种金融法律知识,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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