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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山西平遥一25人涉黑案宣判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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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最近,山西省平遥县人民法院在一审中宣布被告人祝利安等人与黑事件有关。

法院经过审理,1994年,被告人祝利安在收藏选举中当选山西省灵石县翠峰镇翠峰村委会主任,表明被告人祝利新、张灵芝、田玉保等长期掌握基础政权。 祝利安利用职务之便承包工程,成立沙厂,村子煤矿私有化获利4000多万元。 2000年2月,祝利安命令被告人曹天清修正人报复受害者张建军,数十人持刀在翠峰山庄斩首受害者张建军,正式形成了以被告人祝利安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这个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得巨大的经济好处后,将部分资金用于组织成员的外逃经费、组织成员的工资、奖励费、组织成员犯罪后的审查费用的提供、对外赔偿、证人的收购等,维持生存、迅速的发展。 2004年2月,祝利安担任翠峰镇矿产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后,将其组织成员加入监察大队,召集人员扩大组织队伍,敲诈黑炭窑矿工,寻找受害者,实施非法拘禁、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政法:山西平遥一25人涉黑案宣判

法院依法决定由被告人庆祝组织,指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找牺牲罪,妨碍证言罪,犯非法拘留罪,隐匿会计证书、会计账簿罪等8项罪,数罪,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离政治权利 剩下的24个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20至1年10个月的有期徒刑。

政法:山西平遥一25人涉黑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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