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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山西侯马14人涉黑案主犯一审被判25年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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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被告人李张红等人涉黑事件一审宣布公开判决。

李张红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临汾市姚都区枕乡岭上村通过煤炭开采、铁厂生产等经营活动,非法控制枕乡岭上村的非法采煤和非法煤炭运输,获得了巨额经济效益。 1995年9月在梁国章煤矿聚集吵架,出现在臭名昭著的开始。 2003年7月25日聚集临汾市政府、尧都区委冲击,黑社会性组织早期有雏形。 被告人李张红把持着村两委员会政权,落入血缘宗亲和村两委员会成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等圈套,控制他们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这个暴力团保护了成员的“黑窑”,压迫和通报了与这个组织矛盾的人员,在成员实施了违法犯罪活动和成员的“损失”后,这个组织出面平整,在当地确立了强大的地位。 这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侵占大量国家和集体资产,非法利润1000余万元。

政法:山西侯马14人涉黑案主犯一审被判25年

法院依法犯被告人李张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组织罪、集体暴行罪、集体冲击事件罪、牺牲事件发生罪、枪、弹药非法买卖罪、公务妨害罪、非法采矿罪、强制交易罪、诈骗罪、诈骗罪、贷款罪、职务侵占罪、数罪,予以处罚 剩下的13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15年至2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被判处财产刑。

政法:山西侯马14人涉黑案主犯一审被判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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