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安徽滁州南谯区法院】扰乱法庭秩序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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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报道(记者周瑞平通讯员王中杰)娌因幼儿园所有权转让纠纷上了法庭。 在审判中原告用侮辱性的语言骂被告,被告打原告。 11月4日,安徽省滁州市南漳区人民法院就扰乱该法院秩序作出处罚决定,依法对被告进行陈某司法拘留15天,当天执行。
原告吴某与被告陈某系娌的关系。 双方就共同召开的幼儿园退款等问题向法院提出了申诉。 在举证质证环节,吴某多次用侮辱性的话骂陈某。 法官一再敲打锤子制止,给予教训。 审判中断期间,陈某突然站起来用巴掌打了吴某。 双方扭打起来了。
南漳区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2款、第3款等有关规定,当天对陈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对吴某当庭的辱骂和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法院另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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