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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江西抚州宣判一起特大电信互联网诈骗案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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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最近对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判决,以诈骗罪对陈江、冯灿等32名被告人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的有期徒刑,罚款,赔偿39名受害者损失共计4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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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这32名被告人来自湖北、安徽、广东、江西、山东、内蒙古、河南、陕西、浙江等九省,年龄最大33岁,年龄最小22岁。

法院经过审理,从年到年3月,刘某、陈某(两人均在逃)等人购买电脑、手机等欺诈工具,在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等地设立企业,提供高薪、高福利待遇的岗位作为魅力诱饵。 刘某、陈某等通过各种途径非法获取大量公民电话号码,一个一个地发给企业部门监督,监督交给所属部门经理,经理本人或本部门人员将公民电话号码导入ai智能语音系统,自动意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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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江被告、冯灿被告等通过网络招聘和朋友介绍等方法进入企业后,根据各自的分工,根据企业提供的微信号追加股东,有些人伪装成知名证券企业操作盘部的“证券解体师”等专家,剩下的人则伪装成互联网 然后,以提供“核心股”“内幕股”为魅力诱饵,在虚假的“万盛财经”“乐指出战略通”“深圳汇智”“每日战略”“亿时长期战略”等app平台上注册、开户、填充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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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事件发生时,被告人陈江、冯灿等32人先后骗取了40名受害者共计502万余元,其中1名受害者在审理此案时得到了全部赔偿金。

法院审理后,被告人陈江、冯灿等32人在刘某、陈某等组织、指导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企业化运营模式,在相对较长时期和比较固定的场所,利用电信互联网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进行远程、非接触欺诈 根据各被告人在该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涉案金额等,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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