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李谦受贿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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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孙航)今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河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总督李谦受贿事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控诉: 2006年9月至年10月,被告人李谦担任中国共产党保定市委常务委员、市委副书记,利用保定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中国共产党衡水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关中
在审判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谦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量证明,辩护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逐一发表意见,李谦作了最后陈述,表示在法庭认罪、悔改。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情报记者和各界30名群众旁听了审判。
审判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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