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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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报道了校园强奸事件“一案一报”“一案一审”“一案一整改”“一案一预防”制度。 最近,重庆市检察院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第一号检察建议监督的通知》,始终无法掌握执行《第一号检察建议》。
《通知》对年以来新发生的校园性侵犯事件,在接到事件后10天内将基本事件报告分院、重庆市检察院,分析性侵害事件的发生原因,寻找存在的问题,立即发表检察建议,加强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表达,
《通知》要求加强校外训练机构的监督管理。 通过案例研究在点带方面进行比较专题调查,以制定检察建议、召开通报会等形式,目标是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对校外训练机构的专业配备,发布对校外训练机构、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方法。
《通知》还规定对重大故障校园性侵犯事件进行卡审计,对事件学校进行专业审计,加强校园性侵犯事件的诉讼监督,开展对未成年受害者的综合救助,建立专业整改和预防登记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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