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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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不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反复“案件中监督,监督中处理案件”,法律监督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人民群众对广西检察队的满意度从去年的92.59%上升到去年的99.15%,连续8年在广西政法机关中位居第一。
继续更新司法理念,切实提高监督能力。 一是遵守公平公正的角度。 在检察官依法严格检查的基础上,使用公开听证等方法,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没有偏颇、没有浪费。 1~7月广西检察机关举办了173起案件听证会。 二是继承“双赢”的理念。 加强与被监管者的健全相互关系,共同加强监督实施细则,积极构建合作机制,同时提高各环节的质量效果。 三是落实正确的监督理念。 通过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类方案指导基准等方法,提高监督的精度。
优化监督方法,促进执法司法公信的提高。 一个是完全的监视机构。 完全的审查检查机制,反复黑事件和重大涉恶事件由自治区检察院进行检查,对其他涉恶事件一律由市级检察院进行检查,坚决认为“不收集数量,不放过”。 完全诱惑取证机构,对危险驾驶等15种一般罪名专门制作“表格菜单”,将审判标准传达给搜查前端。 1月至7月广西检察机关诱惑侦查取证率为65.22%,居全国前列。 完全巡回检察机构完成对5所监狱及监狱检察室派驻职务情况的交叉巡回检察,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诊等突出问题。 实行完全解约案件、重罪轻判等案件的同时备案审查机制,实行抗前请示,加强审判监督案件的监督和案件质量评价,不断提高刑事审判监督的质量效果。 第二个是前方监视端口。 在公安、海关、海警、边检系统设立常驻检察室,推进与侦查机关执法事务系统的相互运用,及时发现监督线索。 第三个是完整的监视平台。 积极部署应用侦察监督平台,细分分解436个监督项目,为依法监督提供量化指导和适用规范。
加强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的运行。 一是统计数据季度发布成为常态,司法事务变得更公开透明。 二是执行以“事件—件比”为核心的事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规范事件环节,将刑事“事件—件比”从去年的1:2.08优化到1:1.20,提高事件质量效果,名列全国前列。 三是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 进一步实行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利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三项规定”,重视防范有罪不罚的廉政风险,健全落实检察官常态化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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