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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又一笔垫付救助金收回了”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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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卢志坚通讯员丁泰张莉莉)“另一笔垫款被收回,索赔模式完全了,我们帮助了别人的底气!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企业(以下称紫金保险)最近收回了4万元以上的垫款,特意向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检察官发送了“喜讯”。

政法:“又一笔垫付救助金收回了”

该企业作为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济基金的管理机构,每年将4万元以上的急救费用一起支付给了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但此后一直无法偿还。 今年5月,在扬中市检察院的支持下起诉,终于收回了这笔垫款。

政法:“又一笔垫付救助金收回了”

所谓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济基金(以下称为道路救济基金),是依法筹集了救济因汽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的所有人身事故的一部分或全部救济费用、葬礼费用以及因汽车、道路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的家庭的社会专门基金 多年来,一些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事故的肇事者不想承担法律责任或者没有赔偿能力,因此道路救济基金的主管部门不是法定诉讼主体,不能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赔偿,这项民生工程一直处于“垫款容易索赔”的困境

政法:“又一笔垫付救助金收回了”

2012年,扬中市检察院在江苏省首次探索道路救济基金的公益诉讼机制,成功地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处理了江苏省第一个道路救济基金的索赔案。

年初,我院联合紫金保险全面索赔前期垫付,妥善处理了道路救济基金的“索赔难”问题。 这个方法被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济基金管理从事协调小组的办公室命名为“扬中模式”,在全省宣传。 截至年底扬州市路救济处理共索赔168件256万余元。

政法:“又一笔垫付救助金收回了”

年7月1日,随着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全面实施,扬中市检察院充分立足公益诉讼功能,对索赔难度较高的案件支持起诉,同时对普通索赔案件尽量采用诉讼前的方法,多渠道达到了公益保护的目的。 定期与法院、公安、紫金保险召开联合会议,积极参与紫金保险中警察部门调解的救助案件,作为第三者参与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等,使道路救济基金的索赔事业从发散化探索过渡到正规化监督

政法:“又一笔垫付救助金收回了”

除了做好日常的督促监督外,本院每年与紫金保险合作展开全面的整理行动,努力防止事件积压,恢复国有资产的“死角”。 敦促对紫金保险的比较案例采取不同措施进行索赔,结束了尚未偿还的积极主动补偿。 虽然有偿还的能力,但无故拖延的指控诉诸法律。 经过调查确实经济困难无法偿还的申报要求上级减免。 未解决事件单独编制名单,定期向公安机关了解事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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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三年多来,扬中市路救济成功索赔432件706万余元,索赔率达到70%以上,在全省居首位。 而且,为经济困难的家庭减免了300余万元的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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