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政法 > 政法:海南昌江黄鸿发等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二审维持原判

政法:海南昌江黄鸿发等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二审维持原判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2阅读:

本篇文章1391字,读完约3分钟

□法制网记者邢东伟耀小功

3月11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海南省开展扫黑专业斗争以来,该省唯一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专业监督进行的黑涉事件——海南昌江黄鸿发等黑涉事件及其“保护伞”事件的二审情况。

政法:海南昌江黄鸿发等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二审维持原判

据介绍,海南高院在此案的二审判决中驳回了上诉,裁定维持原判。 其中,“黑老板”黄鸿发被判处死刑。 该事件是海南省以来涉案人数最多、卷入范围最广、出动警力最多、逮捕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黑社会性组织犯罪事件。

政法:海南昌江黄鸿发等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二审维持原判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黄应祥为首的黄氏家族恶势力组织通过在昌江县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确立了较强的地位,得到了迅速发展。 1995年,为了打击在昌江开设赌场的同行竞争对手,黄鸿发组织人员实施了故意伤害姜某使其重伤的恶性犯罪事件。 这件事标志着以黄应祥、黄鸿发、黄鸿金、黄鸿明为组织者、领导,以黄氏家族宗亲势力为纽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政法:海南昌江黄鸿发等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二审维持原判

这个涉黑组织通过开设赌场、非法开采、强制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筹集了大量资金,由此成立了一些经济实体,利用当地强大的地位“商养黑”“黑护商”,非法获利20亿元以上。

政法:海南昌江黄鸿发等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二审维持原判

为了寻求非法保护,这个涉黑组织以非法收益把政府职能部门和政法机关的领导干部抽出来作为“保护伞”,进行腐蚀,实施“买官”等活动,在党政机关配备代理人,进行扶植。 昌江县委原常务委员会、公安局原局长麦宏章、县公安局原政委陈东等领导干部都因腐蚀而堕落,帮助这个涉黑组织逃避侦查打击,这个涉黑组织在昌江地区大力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未能解决,昌江

政法:海南昌江黄鸿发等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二审维持原判

截至案发时,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58起,其中刑事犯罪53起,违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找牺牲案件罪等16起罪名,共计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

政法:海南昌江黄鸿发等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二审维持原判

1月13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黄鸿涉黑事件及其“保护伞”事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判决。 被告人黄鸿发犯组织、指导暴力团性质的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6项罪名,被数罪处罚,被判处死刑,被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了个人所有财产。 被告人黄鸿明犯组织,指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犯伤害等罪,数罪处罚,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限制减刑。 黄应祥被告、黄鸿金被告等187人犯有组织、暴力团性质组织罪,犯有集体暴行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1年。

政法:海南昌江黄鸿发等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二审维持原判

昌江县委原常务委员会、公安局原局长麦宏章、昌江县原副县长周开东等7名“保护伞”因犯有包皮、纵容黑社会性组织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2年半。

政法:海南昌江黄鸿发等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后,黄鸿发被告等82人以一审判决中部分犯罪事实不明确、证据不足、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3月11日,海南高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裁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正确,量刑得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政法:海南昌江黄鸿发等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二审维持原判

《法制日报》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一审受理了55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82人,审查了35起481人。 一审受理了274起恶势力犯罪案件1431人,审查了187起877人。 二审受理了黑社会性组织犯罪案件16件432人,审查了16432人。 二审受理了82件恶势力犯罪事件467人,审查了64件380人,审查了16件“保护伞”事件33人。 在审查案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847人,重刑率39.03%。

政法:海南昌江黄鸿发等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二审维持原判


标题:政法:海南昌江黄鸿发等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二审维持原判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zf/2020/1212/14379.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