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法官李志强:扶贫路也是法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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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络记者刘志月
“如果有直达天堂的电梯,我想去见你。 请给我看看我的成绩。 不是有希望的。
李志强离开的第一个父亲节,女儿含泪为他写了复印件。
李志强生前是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行政法官。 今年3月3日,他在公司对口贫困扶助点蔡甸区张湾街同心涌村执行精准扶贫“春季攻势”工作时,突然大面积心梗诱发脑溢血,享年56岁。
了解李志强的事迹,武汉市委常务委员会、政法委书记胡立山要求大力提高其精神。 6月12日,武汉市委政法委做出决定,呼吁全市政法系统向李志强学习。
蔡甸区人民法院院长彭俊介绍,李志强生命短暂,但敬业精神令人感动,在扶贫攻防一线充分发挥法官的职能特点,在扶贫道路上实践法治精神。
李志强的事件《讲法》,给同心蟋村支书杨玉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村里第三、第四村民集团对外建设的60亩土地,曾经是杨玉清的心脏病。
村民杨明和另一个村民各承包30亩,每年承包费固定在6000元,承包合同期限从1985年到2000年。
租赁期间,杨明挖了一个养鱼池,年收入几十万元。
2001年,承包合同到期,村民集团不愿意把土地承包给杨明等人。 因为15年来,土地承包费一分也没有上涨,小组没有任何收入。 另外,其他村民希望以每年3万元的价格承包,可以逐年增加。
矛盾发生在这里。
如果听说自己不承包,杨明就会直接找到村子,要求赔偿自己100万元的“折旧费”。 养鱼池都是我做的,可以回收。 我会赔偿的。
关于这件事,杨玉清等人多次协调,没有结果。 这件事,拖了十年了。
年10月,李志强就任同心默村精准扶贫“第一书记”,得到了这份“麻烦事”。
在组织协商会议上,李志强讲法:合同到期,小组可以决定是否继续签名。 此外,你也可以承包给别人。 这是集团的权利。 合同到期,妨碍别人上传是违法的。
“李先生和杨先生明确主意,想承包的话就参加竞争,出高价。 ”杨玉清说。
一次协商会议,一次讲法是有道理的。 杨玉清不知道李志强去了村子、小组和杨明家几次,他的工作笔记本上清楚地记录了20余次协商会的记录。
年6月,杨玉清代表村里和集团代表、杨明明等人在蔡州区法院签订了和解协议:杨明明不再妨碍新承包人的经营活动,在现在承包合同年12月到期后,参与了承包权竞争。
作为李志强的同事,蔡甸区法院行政法庭所长黄斌的印象是,李志强负责行政审查,执行,铁面无私,公正执法,严格依法办案,敢于碰硬,行政机关执法手续不充分的,不要执行
据蔡甸区法院统计,近三年,李志强参与审查执行各类行政案件400多件,实现了“无上访投诉、无上诉抗诉、无超审限制案件”的“三无”目标。
因为业务联系业务,蔡甸区环保局法制科刘剑对李志强的印象是“比较真”——在审查文件中发现调查取证、执法程序有缺陷后,第一时间联系执法人员,指导执法人员掌握相应的精彩手段和经验。
李志强的“比较真”对扶贫事业也有效果。
年,同心默村有382户1460人,其中33户101人进入了精确的贫困扶助对象。
在李志强等人的协助下,同心默村每年有4户12人摆脱贫困,每年有3户10人摆脱贫困。 在他带领球队扶助贫困的两年里,同心默村的集团也出现了赤字,累计结余40余万元。
现在,同心默村委员会精确的扶贫攻防作战室里,依然保存着一张事业卡,上面依然有事业队长“李志强”的名字,援助时间从年10月到年12月。
“我们不希望拆除这张商业卡。 李志强想让同心晋村的精确扶贫“第一书记”)看到村里按计划消灭贫困。 ”杨玉清说。
现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决定,追记李志强一等功劳。
法制网武汉6月28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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