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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最高法立案审查“12年前中学生奸杀案”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0阅读:

本篇文章990字,读完约2分钟

原标题:最高法立案审查“12年前中学生通奸事件”

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远程视频采访系统,第三次了解了2005年发生的中学生张志超通奸事件。 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殿学表示,最高法律起草法庭法官正式立案此案,审查时间为6个月,多而杂则有可能延长。

政法:最高法立案审查“12年前中学生奸杀案”

“首先审查原始的证据资料、证人证言之间是否有矛盾等。 如果原审有问题可以考虑立案审查的话,一般会命令再审”。 王殿学和另一位代理律师、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森介绍说,迄今为止,最高法分别于年4月、年12月进行了两次视频访问,期间最高法已经采取了这份文件的宗。

政法:最高法立案审查“12年前中学生奸杀案”

张志超现年28岁,是山东临安二中学124班的班长,被指控在教学楼的洗漱室被强奸,杀害了该校的女生。 2006年,张志超因强奸罪被山东临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政法:最高法立案审查“12年前中学生奸杀案”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5月27日发表的“多雾中学生通奸事件”之前发表了这个事件,律师接受采访时判断“有罪判决只有供词没有有效的物证”,被认定为插入尸体肛门的小木棒是唯一的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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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媒体表示,调查机构没有对尸检和警察认定的犯罪现场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存在犯罪时间地点可疑、隐藏有利证据、证言矛盾等疑问。 比如张志超供述的受害者衣服的颜色和实际颜色不同等。

政法:最高法立案审查“12年前中学生奸杀案”

报道发表后,年10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审查了张志超事件的立案,此后多次延期。 年4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说,最高法取本文件宗进行了审查,因此本院决定中止审查。

政法:最高法立案审查“12年前中学生奸杀案”

这时,张志超的亲属从2011年开始诉说了6年。 2012年,上诉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 该院没有证据表明申请人张志超因公安机关进行的有罪供述类酷刑而受到酷刑,说张志超归案后的多次有罪供述有教师的签名、手印,可以充分保障张志超的各项诉讼权利。

政法:最高法立案审查“12年前中学生奸杀案”

驳回通知书中明确记载了张志超作有罪供述时所述的情节,除了本人以外的犯罪不能知道,其有罪供述可以与本案的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应该作为定案的依据。 对此,王殿学律师认为,从现在修正的冤案来看,申诉人当时的供词与案件有很大相似之处,但这些供词本身有可能被排除为非法证据。

政法:最高法立案审查“12年前中学生奸杀案”

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刑事诉讼审查通知书,认定原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等,不符合抗诉条件,不提出抗诉。 年5月,该院起诉上诉科的员工,说虽然案件细节有缺陷,但不影响整个案件的有罪判决。 本报北京5月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卢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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