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最高检与98国司法检察机关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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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9月11日,记者李豪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发挥每个人的作用,在加强责任担当、开展国际司法合作中发挥了特别重要的意义,取得了突出的效果,使人民群众越来越“获得感”
年6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北京会见了秘鲁国家检察院检察长巴勃罗·桑切斯,双方共同签署了两国检察机关的合作谅解备忘录,解决了国际有组织犯罪、腐败犯罪等新情况的新问题,扩大了合作复印件,扩大了合作方法
诚实务实的合作是中国检察机关和世界各国检察机关五年来积极开展司法合作的真实写照。
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最高检查可以与世界175个国家或地区的司法执法机构进行刑事司法合作。 最高检察院还是我国与外国签订的13项刑事司法合作条约中指定的中方中央机关之一。
近年来,最高检查积极加强与外国司法检察机关的合作,签署了多项双边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
2012年4月,与安哥拉检察机关合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年,与阿塞拜疆检察机关合作签署谅解备忘录。 与印度尼西亚反腐败委员会合作签署谅解备忘录。 与白俄罗斯检察机关签订合作协定。
年,与法国、保加利亚检察机关签订合作协定。 与印度尼西亚检察机关合作签署谅解备忘录。 与乌兹别克斯坦检察机关签署《年度合作计划》。
年,与古巴检察机关合作签署谅解备忘录。 与匈牙利检察机关签订合作协定的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签订新的合作协定。
年,与捷克检察机关合作签署谅解备忘录,推进案例研究。
年,与乌兹别克斯坦检察机关签署新的合作计划。 与白俄罗斯检察机关签署《年至年合作计划》,与越南最高检察院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与马尔代夫总检察院签订合作协定。
根据合作协定,中国检察机关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蒙古、越南、老挝、马尔代夫、莫桑比克等多个国家接受了10多个培训。
到目前为止,最高检查与98个外国司法检察机关签署了130多个双边合作协议或合作谅解备忘录,与世界各国正义力量合作,形成了打击跨国犯罪的合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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