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人社部最高法追授胡国运“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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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的全媒体报道记者刘子阳最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发布决定,授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胡国运于1987年参加法院工作,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副审判长、审判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年5月6日在职场突然生病,因公务殉职。 他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司法事业,参加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兢兢业业,煞费苦心,在法官教育培训、民商事审判、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他敢于负责,勤奋敬业,面对重大麻烦重重、纷杂的事件,以事件为首,冲到一线,直到生命最后时刻处理事件。 他认真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投身江西法院的家务审判、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制定网络侵权、异议指控等案件审理指导意见,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实干家。 他对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教育约束家人亲属,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由此显示了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
决定由各级人民法院反复领导习大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广泛开展对胡国运的学习活动,与“两个再三”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不以各种形式组织学习推进 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加强“四种意识”、“四种自信”、“两种维护”,牢记初衷,牢记使命,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不断提高司法成为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统一推进常态化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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