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尽最大努力消除“类案不同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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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北京9月23日,记者刘子阳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就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纳入人民法院整个审判的就业,完善的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类案异判”现象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这种现象的背后实质上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 这是为了在新时期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诉讼,完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执行机制成为当前人民法院的当务之急。
《意见》强调必须重复以人民为中心的迅速发展思想。 最大限度地努力消除“类案异判”现象,是人民法院依法维护人民权益、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是增强人民大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的重要手段。 完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事业机制的根本目的是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所有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
《意见》强调了最高法统一审判尺度、监督公正司法、处理法律适用差异的重要意义。 最高法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方面的方法和措施,如司法解释、指导实例、司法指导文件、审判监督管理等分别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意见》将其作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实务机制的重要副本。
《意见》进一步优化法律适用分支的申请、立项、审查和研究机制,在最高人民法院生效审判之间可能存在的法律适用分支,或者在审判案件的审判结果和生效审判的法律适用方面存在分支的情况下,提出“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适用
另外,《意见》对完全高级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就业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方法,建立管辖区域的法律适用分支处理机制,建立了本院及管辖区域内法院案件审理中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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