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裨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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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国家医疗保险局最近发表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据意见,对包括在职员工和退休人员在内的所有员工的医疗保险参保人进行比较,建立了完全的一般门诊医疗费互助保障机制,支付比例从50%开始,必须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一位读者说,门诊小病、常见病拟进入医疗保险调整基金支付范围,顺应医疗改革趋势,有益民生,是实现精确保障,发挥医疗保险基金互助作用的意义,有破冰的意义。
读者的“丰收”认为,这次改革转向了保小病、保门诊的扩张,在保大和保小两方面,职工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力比以前有了进步。
读者“张西流”提出,目前看病难、看病高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处理,投保人对清算比率和范围不满意,这与医疗保险的缴纳形成了很大的反差。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满足投保人健康、医疗的双重诉求,有必要全国改革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偿还率和范围。 一般门诊费用的医疗保险可以报销,是有益的尝试。
读者还说,门诊治疗可以启动50%,大幅度减少过度诊疗,特别是超适应症住院,减少医疗保险基金的浪费。
读者的“戴先任”可以通过门诊结算,认为可以最大化医疗保险的好处,但也应该防止“挖洞”行为。 例如,不能利用“家庭互助”“门诊诊疗”防止无谓的支出,防止医疗保险基金的欺诈和挪用,成为随便使用员工医疗保险的“费用卡”。 (记者陈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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