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读:山西城乡居民将有补充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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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城乡居民有补充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最低每年200元
本报太原11月29日电(记者胡健)从明年开始,山西将根据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体缴费标准已确定,个体根据年度缴费分为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等5个阶段。 这是山西全面实现扶贫后,推进新政口袋牢保障,防止低收入者总是回到贫困中陷入贫困。
目前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低,年平均待遇1494元,仅为减贫标准指导线的41.5%。 为了从制度上处理低收入者的养老问题,11月27日审议了《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
条例确定城乡居民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在其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所在地,可以参加养老保险的补充。 在补充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待遇领取标准和手续方面,条例规定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选择不同等级标准的缴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投保人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享受待遇支付财政补助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的社区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体可以为投保人提供养老保险费的资助。 投保人达到规定的保险待遇年龄等相关条件,可以每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人民日报》(年11月30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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