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着力处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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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纪文
前几天,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行了《建立资源环境负荷能力监视警报长期机制的几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诱惑和约束各地根据资源环境负荷能力计划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 与以往发布的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比,“意见”的重点之一是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着力处理环境监测数据伪造这一“老板难”问题。
环境监测数据的伪造是另一种污染。 由于环境监测数据虚假,公司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费,不支付罚款,地方政府的审查结果由不合格改为合格或优秀,最后结果是环境损害、人民灾难,环境总量控制制度无助于实现环境质量目标
应该可以看出,自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通过严厉的打击,环境监测数据的虚假行为得以收敛。 但是,根据环境保护部大气污染防止专业监察组的反馈,年1月以来,公司环境监视数据的虚假现象受到排斥,有的公司通过监视软件制造虚假,有的公司通过监视设备制造虚假,有的公司通过监视方法制造虚假
结合现在的实际,“意见”做了系统的制度设计,比较有效,采取比较措施,防止环境监测数据伪造,如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
《意见》通过严格的制度预防和严肃的事后追责,撬开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大格局,确保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按照预期的方式顺利运行,保证地方环境保护审查的真实性,环境应急和环境监督管理
( 10月11日《光明日报》2版《用真实的监测数据维持环境保护审查的认真性》,作者:常纪文)
标题:普法:着力处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1/0107/23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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