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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因无视防疫规则被解聘并不冤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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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全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该省人社厅共同发行了《新冠审理肺炎疫情劳动人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全省各级劳动人事纠纷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对新冠审理肺炎疫情劳动人事纠纷案件的标准 其中,劳动者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注意、医学检查、隔离,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普法:因无视防疫规则被解聘并不冤

疫情发生后,许多公司面临正常经营方面的困难,为了自助不得不裁员,但少数公司以此为名义不得不不当解雇员工。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人社部等职能部门在解决疫期劳动关系问题方面发表了相关政策,最高法也发行了《依法妥善审理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相关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公司在疫期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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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依法保障疫期公司员工的劳动权益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该省人社厅发表《答案》,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不能依法与工人签订合同,不能更新书面劳动合同 工人要求新冠治疗肺炎期间或医学注意期间以及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工资报酬的计算方法等问题的审理标准,另外,用人单位不遵守防疫规则,对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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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心来说,对于少数公司员工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注意、医学检查、隔离,隐瞒实情照常上班,付出“炒鱿鱼”的沉重代价,这种遭遇确实令人同情。 但是必须指出,同情是美德,法律才是底线。 因为少数员工的这种错误方法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风险和利益损失,所以解除劳动合同将遵循法律逻辑。 说是自生自灭也不为过。

普法:因无视防疫规则被解聘并不冤

众所周知,为了应对激烈的疫情,谁都不能置身事外独占自己的身体。 作为有理智的个人应该遵守防疫规则,相向共同预防疫情。 员工无视防疫规则,拒绝治疗、隔离,带着幸运的心理处置或照常上班,不仅会直接妨碍疫情预防管理的大局,还会在其他员工不知道的情况下联合感染病毒,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公司 这种亏损不自私的任性方法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因此公司可以根据权利责任的平等公平大致对依法不遵守防疫规则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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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到员工身边的利益和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不仅仅是简单的谁会赢谁。 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身体更大。 因此,法律和相关劳动政策对公司单方面解除了职工劳动合同,给予了最严格的限制。 只有员工违反法律禁止规定,公司才能单方面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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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这种工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设计也必须考虑维护使用者的正当权益。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都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无视防疫规则拒绝强制隔离治疗,隐瞒实情上班,自身感染完全有可能成为新的感染源,其他员工大面积感染被隔离,必然损害公司利益。 因此,依法允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是符合法律逻辑的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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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治边也。 “解答”确定使用者可以无视疫情防控措施,对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仅有利于疫情防控抗战,也有利于疫情期劳动争议的依法处理。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冷静地应对和妥善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争议,聚集万人抗击疫情的力量,为真正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双赢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标题:普法:因无视防疫规则被解聘并不冤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6/19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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