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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舆情处理」国家政治安全视角下网络谣言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07-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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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舆情处理:舆情处理和危机处理的经验,如何处理负面舆情,网络舆情处理机制。

网络谣言是网络用户在特定的网络环境下,以特定的方式传播的,对网民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解释。

如何应对负面的网络舆论谣言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痼疾,危及国家政治安全。近年来,网络谣言的治理实践证明,多主体协同善治模式是一种理性选择和必然趋势。从国家政治安全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为网络谣言建立一个合作的治理结构!机制和过程,关于治理网络的谣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危机舆情处理」国家政治安全视角下网络谣言

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危机舆情处理

应对突发舆情的四大原则:国家政治安全:管理网络谣言的核心价值取向

应对危机舆论——应对舆论和危机的经验

危机舆论中应对国家政治安全,意味着国家政治体系具有调节社会矛盾演变的功能,能够保持原有的基本结构和性质,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紧张,消除不稳定因素,防止政治动荡,确保政治运行的有序、规范和连续性。学术界普遍认为,国家政治安全包括国家主权和领土安全、政治权力安全、政治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稳定。

「危机舆情处理」国家政治安全视角下网络谣言

作为一种非传统的安全因素,舆论对网络谣言的处理影响着国家的政治安全。一方面,外国敌对势力炮制网上谣言,破坏国家形象,煽动政治动员,干涉国家主权和内政;通过网络谣言实施西化战略,企图麻痹群众意识,动摇党员信仰,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以网络谣言为载体,它向四面八方渗透西方价值观和文化意识,企图动摇民族认同和对自己民族价值观、意识形态和历史文化的自豪感。另一方面,网上谣言驱散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危及政权的安全;网络谣言通过线上线下的互动引发群体性事件,引发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冲突,引发社会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影响政治稳定。由此可见,网络谣言给国家政治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控制网络谣言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客观需要。

「危机舆情处理」国家政治安全视角下网络谣言

如何防范和处理舆论房地产,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是有效控制网络谣言的核心价值。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层面:第一,在主权安全层面,维护信息主权,缩小国家主权的不平等差距。互联网突破了国界,信息主权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指国家对网络信息的控制。从本质上讲,网络谣言治理是一种控制网络信息、防止外国势力通过操纵网络谣言干涉国家事务、维护信息主权安全的手段。粉碎外国敌对势力炮制的网络谣言,揭露诽谤者的丑恶嘴脸,使国家以美丽而强大的姿态屹立于第十世界的森林之中,在国际事务的磋商和谈判中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维护国家主权在国际关系中的平等、独立和自卫权利。第二,在政治安全层面上,维护执政党的执政安全,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当代政治主要表现为政党政治,执政党的执政安全是政治安全的表现。通过对网络谣言的治理来了解公共问题、社会状况和民意,是改进执政方式、落实执政理念的现实途径,有助于巩固执政党的地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公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可和信任程度,是政治安全的支撑力量。然而,网上政治谣言以政治事件和政治人物为内容,通过歪曲和捏造政治新闻事件或戏弄和诽谤政治人物,贬低党、政府和政治人物的形象,从而挑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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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对学生会的负面舆论?第三,在政治制度安全方面,价值主要在于维护国家和政府的安全。如今,中国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发展模式与西方国家大不相同。外国势力和分裂分子经常通过网络谣言攻击中国的政治体系。在分析这些谣言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引导人们摒弃对西方政治制度的盲目崇拜,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人民民主秩序,保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特定政治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第四,在意识形态安全层面上,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力量,强化主流价值观,可以促进意识形态安全。谣言制造者总是给网上的谣言披上华丽的外衣,传播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迷惑那些对此知之甚少的人。治理网络谣言会拷问不同类型的意识形态,识别其中错误的价值取向,并在差异比较中借鉴合理成分,从而把握意识形态游戏的主导力量。同时,它可以增强人们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共产主义政治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华民族精神等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力。第五,在政治稳定层面,促进公民规范有序参与,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亨廷顿用政治参与/政治制度=政治动荡的公式[4]5来描述政治稳定和政治制度化之间的关系以及公民的政治参与水平。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越高,就越容易避免政治动荡。消除导致盲目服从和极端公民参与的谣言因素,引导理性参与,防止非法参与,加快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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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杜绝别有用心者操纵谣言绑架舆论,理清各种社会矛盾,缓解政治情绪积压,消除网络群体性事件萌芽阶段,避免社会动荡。国家政治安全视角下的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结构

合作治理是指政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公众以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为目标,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共同规范,在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少参与、平等协商、合作和联合行动,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是这一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方式的总和[5]46。网络谣言协同治理是指在网络谣言治理中遵循社会协作的理念,政府、媒体、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社会主体形成有序高效的治理结构,通过协作机制整合资源、共同协商、共同行动,协同开展系统的控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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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结构是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基础,有序、有组织、高效的结构是协同治理的逻辑要求。国家政治安全事务的多样性和互动性、国家政治安全的阶级性、网络谣言的传播规律和治理模式,要求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媒体和网民合作的菱形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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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主体组成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是政府、媒体、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社会主体的共同责任。国家政治安全事务的多重性和互动性要求多个主体的合作,每个社会主体都与网络谣言的传播和治理密切相关。因此,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应该是协同治理的主体,在协同治理中发挥不同的作用和独特的功能。首先,政府是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总指挥和领导者之一。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核心主体,拥有绝对的管理权力和丰富的社会资源,承担着领导、决策、指挥和控制的责任,其主导地位取决于其强势地位。政府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是组织者,另一方面是负责召集其他治理主体,搭建协同平台控制网络谣言,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行政生态环境的政府。第二,政府和其他主体在平等的基础上谈判并相互合作。其次,媒体是预防和控制网络谣言的先锋和向导。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也是舆论和舆论的平台。它的权威性和公开性使它具有辟谣的天然优势。媒体可以利用其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小的优势,揭露网络谣言,引导网络舆论。第三,网络运营商是监控网络谣言的监督者和把关者。网站是网络谣言的生成平台和传播载体。作为网站管理者之一,网络运营商通过行业自律,强化职业道德、网络管理标准和拦截谣言的责任意识,创新网络信息技术,是监控、过滤、拦截和跟踪网络谣言的骨干力量。第四,社会组织是网络谣言协同治理过程中的顾问、桥梁和智囊团。社会组织是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的中介,能够在协同治理过程中协调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社会组织深入民间社会,能够敏感地嗅到谣言的气息,迅速了解谣言的真相,提出的对策和建议科学可行。第五,网民个人是士兵,由他们组成的网民群体是军队,是控制网络谣言的赢家之一。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4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第33次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中国互联网用户达到6.18亿,移动互联网用户达到5亿。大量网民的参与是管理网络谣言的关键。如果网民不宣扬或不相信谣言,主动打击和清理网络谣言,可以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泛滥,使网络谣言的协同管理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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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协同作用

基于十国政治安全的阶级性和协同性原则,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结构的协同关系是由政府主导、媒体、社会组织和网络运营商联合、网民自愿的伙伴关系。首先,政治安全是一种阶级社会现象,其首要属性是阶级性,政治安全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因此政府在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起着主导作用。同时,根据协同学的伺服原理,协同系统中有许多子系统,但只有一个或几个子系统起决定性作用。如果没有十个占主导地位的子系统,协作系统将处于十只鸟的混沌状态。从十国政府的绝对优势来看,其在合作治理体系中的主导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其次,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在协同治理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只是因其组织性质、发展水平和能力而扮演不同的角色。网络谣言治理是一个十大公共产品,它是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除政府外的其他主体没有足够的力量承担治理成本,治理的零收益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此外,现阶段媒体和社会组织的发展还不成熟,网络运营商和网民对管理网络谣言的责任感不强。因此,媒体、社会组织和网络运营商应该相互合作,网民应该自愿参与,以提高协同治理的有效性。第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是基于十大契约精神的伙伴关系,而不是管理与被管理、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这种伙伴关系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情感纽带。在伙伴关系中,许多孩子愿意为治理网络谣言保持稳定的关系,通过对话协商实现决策的一致性,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资源共享,采取协同行动,共担责任风险,从而实现协同增效和治理愿景的目标。最后,多子主体的协作关系是一个三维协作网络,包括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基层、上级与下级的纵向协作关系、政府部门、媒体组织与社会组织以及政府、媒体与网络之间的平行协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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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之间的交叉协同。

2.3协作组织

组织是结构的载体,网络谣言的协同治理结构表现为组织设置合理、主体权责明确、主体利益和功能不断整合的网络化组织。在组织形式上,它是由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组成的扁平网络组织,不再是由单一政府机构组成的传统官僚组织。在机构设置上,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应建立“五位一体”的机构,并设立领导决策机构、日常管理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机构和监督机构来应对网络谣言。在权责分配上,政府作为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参与者和组织者,不仅要承担治理网络谣言的责任,还要承担引导其他主体、搭建协同平台、协调主体间关系的责任。媒体、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在网络谣言治理中都有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在利益和功能的整合中,多子异质治理主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因此有必要建立规范的利益表达、利益分配和利益补偿机制,采取合作共赢和利益整合的方法,挖掘多子利益的同一性,创造主体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张力,努力实现公共利益。每个治理主体在能力和资源上都有自己的优势。通过组织部门、土壤耕作系统和学科间技术平台的联系,调整和优化各学科的活动流程,控制网络谣言,实现功能上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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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家政治安全视角下的网络谣言协同治理机制

协同机制是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核心,是协同结构动态运行的基础和保障,主要包括动态机制、形成机制和保障机制。协同机制、网络谣言协同治理与国家政治安全是互动的、不平等的非线性关系。

3.1动力机制

国家政治安全可以转化为一种动态机制,促进和引导多子女主体共同管理网络谣言。网络谣言的协同治理有几种动态机制:第一,政治认同的提升。政治认同是指政治主体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对政治制度的明确的自我政治认同和情感自觉的归属感,政治主体基于十种具体需求积极支持和参与政治制度。;[6]iz如果一个政治制度想要实现长期稳定的目标,它必须使整个国家的人民能够参与,并有意愿存在和继续[7]iaa,这表现为政治认同。意识形态安全作为政治安全的灵魂,具有政治认同和社会控制等政治动力。其价值取向、主流意识和秩序观念可以转化为政治认同,这使得治理主体认识到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紧迫性及其对政治安全的重要性。意识和情感的共鸣将促进多主体治理理念和行动方向的统一,保证协同治理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其次,它是由公共利益驱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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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引起公众的猜疑和恐慌,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其破坏性极大地侵害了公共利益。因此,控制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稳定社会秩序、维护政治安全是公共利益的具体内容和必然要求。实现公共利益是政府自己的工作。网络谣言治理和政治安全维护所带来的公共利益驱使媒体、网络运营商和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协同治理。第三,协作目标的导向。多子治理主体的合作行为基于一致的目标,合作目标是合作治理的重要控制参数,直接影响着网络谣言治理的合作过程和效果。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之间存在利益和目标冲突。有必要整合主体的兴趣,设定合作目标,并引导每个主体的目标与合作目标保持一致。有序高效地管理网络谣言是直接的合作目标,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是最终目标,可以起到引导作用。第四,刺激的主要好处。利益需求是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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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治理的驱动力,网络谣言的协同治理中,各主体都获得了显性和隐性的利益,调动了各主体的积极性。政府能否提高其公信力和社会治理能力,维护其合法性和形象;媒体和社会组织利用协作资源发展自己,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网络运营商承担更多的公益项目,得到政府在政策和资源等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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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形成机制

从安全能力来看,国家政治安全主要是对社会矛盾演变的调节功能,消除不稳定因素,防止政治秩序动荡。从根本上说,网络谣言是社会矛盾和危及政治安全的非传统安全因素的结果,其形成机制是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实体和运行机制。因此,形成机制可以调整网络谣言的协同治理过程,从而增强国家的政治安全能力。形成机制主要包括:(1)审议决策机制。改变单一政府主体的传统决策机制,组织和引导公民社会主体参与审议过程,在分析网络谣言的真相、成因和演变趋势的基础上,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和方法,设计协同应对网络谣言的方案。(2)合作实施机制。执行是治理网络谣言的核心环节和关键步骤。集体行动对多主体的隐性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建立有序高效的合作执行机制。根据各主体的能力和优势,设计多主体合作行动的具体流程,明确各主体在每个阶段的任务和职责。在治理实践中,根据网络谣言的演化阶段确定核心行为者,其他行为者负责协助和支持,根据实际问题调整决策方案,弥补行动过程中的漏洞。(3)监督评估机制。构建内外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政府监督,即政府运用法律法规、行政权力等手段对整个协同过程进行监督。第二,协同结构的内部监督,协同治理规则赋予多子治理主体相互约束和监督的权力。外部监督也有两种:一种是依靠独立协调结构之外的监督机构或组织,另一种是接受大量人的监督。通过科学研究和实地考察,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并通过对协作组织的内部评价和行业团队的外部评价来评价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过程和效果。(4)问责机制。一方面,合作治理强调分担责任。另一方面,每个治理主体的角色和治理任务是不同的,它们各自的职责也应该不同。因此,有必要建立不同责任的问责机制,比较治理主体的责任和绩效,考察治理主体的相应责任。(5)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治理涉及主体功能和资源的整合,必然会触及到各治理主体的权益,导致主体间的矛盾和冲突。因此,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良性互动非常重要,而日常协调机制和应急沟通机制的建设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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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保障机制

制度、人力、物力和技术上的保障机制可以保证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顺利进行,从而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提供一定的保障。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一是法律制度保障。缺乏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缺乏权利保护、义务约束和合作主体的相互信任,合作治理将成为空.我国尚未制定明确的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法律法规,目前,与网络谣言相关的法律法规普遍超过十项,甚至滞后。因此,一方面要围绕五大协同主体的协同行为,尽快制定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参与主体的资格、治理状况和协同关系,确定多主体的权利义务、职能责任、治理任务和协同程序,形成涵盖网络谣言行为性质、主体责任、治理程序、损害赔偿和监督问责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应修订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相衔接,完善民事、行政和刑事领域的配套规范。第二,人力和信息资源的保障。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招募人才,从高校领导、社会精英和基层组织中选拔掌握网络谣言知识、管理技能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在协同组织框架下,建立了由各种治理主体组成的协同网络谣言治理团队。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连接五大治理主体,建立实时监控、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完备的网络谣言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信息资源配置驱动机制,实现谣言信息的共同收集、统一审核、分类记录和多方共享。第三,网络信息技术保障。政府、媒体和网络运营商应采用监测、跟踪、过滤和屏蔽网络谣言等先进的防控技术,自行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开发管理网络谣言的系统软件,引进国外防控网络谣言的技术软件,如美国agencevirtuelle公司开发和推出的rumorbot谣言机器人,通过搜索引擎和数据库确定谣言来源和监控网络。第四,协同治理的文化保障。协同治理文化是重要的思想保证,也是网络谣言治理的推动者。不同主体之间的文化价值观和理念存在差异,有必要培养一种合作的治理文化,以达成共识和默契来填充空白皮书。因此,我们应该塑造公平、正义、和谐共处、维护公共福利等核心价值观,构建互信、沟通、协商、协作、共担责任的协同治理文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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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政治安全视角下的网络谣言协同治理过程

从内在逻辑来看,政治安全是政治稳定的动态平衡和良性互动。从外在形式上看,政治安全是国家主权、政治权力、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和政治稳定的安全。因此,政治稳定是国家政治安全的性质和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稳定主要是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国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网络谣言的协同治理过程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过程,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目标可以通过呼吁政治稳定的有效性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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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过程是网络谣言协作治理的关键。网络谣言的协同治理过程是由五个主体进行的一系列协同治理行为。根据网络谣言的生命周期,网络谣言的协同治理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监测预警、发现协同机会、联动处理和评估问责。

4.1潜伏期:监测和预警

潜伏期是网络谣言在网络舆论中的潜伏和萌芽阶段。首先,监控网络舆论。各主体建立舆情监控机构,实施常态化监控机制,加强网站、社区、帖子栏和论坛之间的舆情监控,收集趋势性和前瞻性的舆情信息,密切关注容易引发网络谣言的社会热点问题。组织成立由多名儿童组成的就业监测小组,配备就业监测人员,将协同监测的责任落实到人身上,建立基于十大特定舆情主题和网民情绪的舆情相关数据库,深入了解舆情迹象和网民趋势,实现治理主体之间以及各主体与协同组织之间的协同监测和信息共享。建立网络谣言监控体系,政府作为好的宏观把关人,媒体作为专业把关人,网络运营商作为关键把关人,网民作为主动举报人,日常监控与危机监控相结合,人地监控与技术监控相结合,及时排查危险舆情。其次,研究网络谣言。协作组织应吸收各种指挥力量参与判断过程,如社会科学院的指挥人员、研究谣言的大学学者、政府部门的舆论指挥人员和高级记者等。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对监测过程中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类、分析、筛选和定性判断,从而把握舆情所反映的舆情,分析舆情热点的发展趋势,判断网络谣言的萌芽趋势。一旦网上谣言的隐患得到判断和识别,应邀请事件相关方、政府官员或学者澄清危险的舆论,并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第三,启动预警机制。首先,要根据不同类型的网络谣言建立预警量化指标体系,完善网络谣言预警方案,建立全天候预警机制,确保谣言预警有章可循、有据可循。合作组织在对网络谣言进行判断后,应迅速启动预警机制,向所有治理主体发出预警信号,所有主体应及时上传并发布,以实现横向和纵向的相互沟通、信息共享、一方预警和多主体多方联动,并采取积极措施遏制网络谣言的萌发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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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爆发期:识别协同机会

爆发期是网络谣言正式爆发并迅速传播的阶段,识别合作机会非常重要。只有及时准确地发现合作机会,我们才能采取合作行动,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传播,找到控制网络谣言的突破口。同时,协作机会的识别也是社会协作跟进的基础,而社会协作的实施首先是基于协作机会的识别。[0]要确定合作机会,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方面,及时启动应急计划。根据网络谣言的爆发和传播趋势,合作组织选择并启动应急预案,各治理实体根据应急预案采取合作行动。在此之前,根据网络谣言的性质和影响,划分了网络谣言的类型和层次,构建了不同层次网络谣言的层级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设计了科学的协同目标和持续的协同行动,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行动原则、职责、权力和协同任务。另一方面,及时披露真实信息。奥尔波特认为谣言的强度可以用下面的公式来表示:谣言=事情的重要性x信息的模糊性。用文字表达:流行谣言的传播)一旦发生变化,其对相关人员的重要性就会因主体证据的模糊性而成倍增加。重要性和模糊性之间的关系不是加法而是乘法,因为如果其中一个是0,就不会有谣言。可以看出,及时消除信息歧义是遏制网络谣言传播的良药,许多孩子应该努力披露真实信息,使信息歧义接近10。真实信息披露得越及时和完整,程度越高,网上谣言的存活时间就越短。政府应及时查明事件真相,利用主流媒体、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和发言人系统披露真实信息,澄清网上谣言,并将真实信息传递给其他治理主体。同时,应建立高效的信息核实、核实和反馈机制,使其他主体和社会公民能够与政府部门核实,政府能够核实网上谣言,及时回应公众质疑。新闻媒体主动调查真相,及时向公众发布事件的真实信息和政府的权威信息,并提供文件、图片或视频等令人信服的材料,以快速、客观的报道与网络谣言抗衡。在网站管理过程中,网络运营商及时删除和过滤网络谣言,将政府和媒体披露的真实信息放在首位和链接上,让网民能够轻松接收到真实信息。社会组织和少数网民应与政府和媒体合作,通过宣传、转载和评论等方式传播真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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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变期:联动处理

网络谣言演变发展的高峰期是从爆发到变异的阶段。网络谣言的话题正在深化甚至转向,这不仅局限于十大网络谣言所涉及的事件,而是对政治体制、政府管理、社会结构等深层次问题的质疑。这将严重威胁国家的政治安全,这需要多子女主体以协调的方式处理。一是对《处罚条例》、《关氏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联合核查和处罚,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传播谣言、诽谤或者传播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损害他人商业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政府应及时启动调查处理机制,对网络谣言的成因、传播者和传播者进行深入调查。媒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不仅可以要求参与政府调查活动,还可以自发组织调查取证。网络经营者应积极配合政府、媒体和社会组织对网络谣言的信息来源和传播者进行跟踪。在协作主体的支持下,协作组织可以启动联合调查机制,严厉查处造谣者和造谣者,严厉打击网络公关公司和网络传播者的犯罪行为,追究非法网站的连带责任。同时,一是完善网上谣言的举报、立案、审判、处罚等相关程序和机制,依法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加大对造谣者的处罚力度,达到古为今用的效果。第二是防止变异的传播。除了发布真实信息外,我们还应该防止网络谣言通过其他渠道传播和变异。例如,如果联合组织创建了一个联合谣言组织,将根据谣言组织的网站、电子邮件或热线进行谣言传播;每个主体都可以创建一个反谣言网站,社会组织可以成立一个中介组织来辟谣,如美国民间组织snopes Lingmen谣言网站、法国民间组织Henzhi谣言网站等。,及时发布谣言,引导网民传播谣言,从而与网络空.中的网络谣言抗衡第三是引导网络舆论。政府应该通过处理公共事件和公开政府信息来遏制网上谣言。媒体应充分发挥其引导舆论的天然优势,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揭露网络谣言。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贴近群众的特点,配合政府和媒体缓解网民情绪。意见领袖和成熟网民通过分析网络谣言和发表权威言论来引导网民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判断。许多孩子应该一起引导网络舆论,争取网络舆论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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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死亡期:评估责任

在网络谣言的垂死阶段,协同组织应该反思和评价网络谣言的协同治理过程,并追究治理主体的相关责任。第一个评价是总结网络谣言的诱发原因、影响因素、发展规律和影响后果,反思协同治理行为。在建立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网络谣言的治理效果、协同结构的稳定性、协同机制的实现程度以及协同过程的实际表现进行了评价,并对网络谣言治理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中的作用进行了评价。比较治理效果与合作目标的差距,科学评估网络谣言不同演化阶段各主体的治理活动,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各治理主体。同时,在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网络谣言的协同治理机制,弥补治理过程中的不足和漏纸。说到问责,在责任共担、责任不同的问责机制下,经过公正的评价,按照具体失职,一方负责,双方负责,多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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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问责制、对治理主体的不作为或不当行为的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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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危机舆情处理]——“危机舆情处理”国家政治安全视角下的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研究
分类:舆情处理

标题:「危机舆情处理」国家政治安全视角下网络谣言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new/4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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