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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检察官为犯罪嫌疑人洗清不白之冤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4-16阅读:

本篇文章2487字,读完约6分钟

年初冬的一天晚上,山东省济南市荃荫区电影院发生故意伤害事件,公安机关迅速解决,逮捕林浩嫌疑人,要求检察院批准逮捕。 槐区检察院事务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扯着电影名、嫌疑犯名等疑点进行详细调查,委托公安人员进行补充搜查,最终逮捕真凶朱建,不得一起犯罪。 年11月18日,经荃荃区检察院公诉,朱建被法院判处故意伤害罪一审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相关证人因涉嫌包皮罪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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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18日下午6点左右,在惠荫区和谐广场鲁信电影院4号电影院,两名观众因争夺座位而吵架或吵架。 占座男不仅没有礼貌,还用拳头伤害了男青年李明的脸,受伤者的妻子丽丽也参加了其中。 之后,被周围的观众和管理者说服,精算师停下手,迅速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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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受害者李明外伤引起右上颌骨额突起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当天晚上,事件的民警迅速调查了此案。 电影院的演播厅内很暗,受害者没有看到嫌疑犯的脸,无法提供比较有效的线索。 监视摄像机也很模糊,民警也无法识别嫌疑人的脸的特征,只能识别嫌疑人妻子丽丽的脸的特征。
很快,民警根据监视录像制作了几张嫌疑犯的面部照片组织识别,在这个阶段得到了重要的线索。 影城的员工方舟确定了一号照片的人是打人的人。 出现在监视器画面上的妻子丽丽也指出用1号照片打人,据说2人都在4号电影院看电影《马达加斯加4》。 丽丽和受害者李明说的地方、电影名完全一致。 民警很快就确定了在该电影院观看的男青年林浩嫌疑人。 当公安机关准备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林浩神秘地失踪了。 有各种迹象,让事务民警相信林浩确实是制造这一故意伤害事件的犯罪嫌疑人。
年8月,流亡业者经过大半年,在林浩家被捕。 8月9日,槐公安局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求该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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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此案的相思树区检察院搜查监督部门检察官赵明在受理此案后,通过阅卷、审问,发现有很多证据指向林浩:是当地装饰企业‘ 80后的员工平时不务正业,至今为止参加过几次吵架。 当时也在电影院看。 有电影城员工确定的同行女性和丽丽的识别。 公安机关立案后‘ 失踪了⋯; ⋯; 这些证据看起来足够,但随着审查的进行,疑点层出不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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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电影院内很暗,受害者李明也看不到打人的脸。 几个影城的员工能从监视录像中确定打人者是林浩吗? 这些证人证词的真实性、可靠性可靠吗? 视频显示,林浩当时在7号大厅,为什么要出现在4号大厅打人呢?
对于一系列疑点,我们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搜查。 此外,制定周密的补充检查方案,立即介入搜查活动,让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补充搜查。 然后我们反复审查卷子,研究证据,再次审问林浩,最终从很多线索剥茧,提取出两个重要疑点。 荃荫区检察院搜查监督部门的陈雷负责人说。
据证人丽丽说,那天晚上我和朋友看电影,亲眼看到他打人。 在民警的追究中,丽丽把打人者的名字叫王鑫,还提供了手机号码、qq号码。 之后,民警通过丽丽提供的通信方法调查了没有这个人。 [/BR/] [/H// H/]在接受检察官审问时,林浩声称那天晚上鲁信电影院和她的日元在7号大厅看电影《星际穿越》,完全不认识一个叫丽丽的女青年。 至今为止证人丽丽说,那天晚上在4号大厅看电影《马达加斯加4》。 这样,人名、片名都被认为不合适,到底嫌疑犯玩穿越了吗? 还是有人编造事实,隐瞒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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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事件民警的补充搜查,检察官迅速组织证人就证言展开了讨论。

据接受此事件的民警透露,那天晚上林浩她的日元是林浩事件时不在的重要证人。 到目前为止,日元没有协助调查,因此民警没有采取其证词。 探员耐心解释,事件发生后不久与林浩分手的日元证明,那天晚上和林浩在7号大厅看完《星际穿越》后,离开电影院,没有打人。
检察官再次找到丽丽,那天晚上你和林浩在几号大厅? 你看了哪部电影?
我们在四号大厅。 看到的是《马达加斯加4》吧。 回答问题后,丽丽的眼里一下子浮现出不安。 检察官敏锐地捕捉到这种眼神,马上出击:和你同行的男朋友叫什么名字? 丽丽说:“是的,我是王鑫。 王鑫的具体事业单位,年龄是多少? 丽丽一时语塞,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检察官迅速调整战略:你知道民警根据你提供的线索逮捕林浩,他会面临法律处罚吗? 听到这句话,丽丽开始沉默了。 检察官趁热打铁,再次陈述作伪证的法律结果,以情有理。 这时丽丽终于认识到自己做了伪证的严重性,一改变原来的证词,就承认打人者是新婚后不久的丈夫朱建。 [/BR/] [/H// H/]原本为了帮助丈夫逃避法律制裁,丽丽在朱建表兄、影城员工方舟的指示下,虚构事实,撒谎,企图帮助朱建逃避法律的严厉处罚。 方舟在作证时,从警察提供的照片中随机指向与朱建面部特征非常相似的林浩,要求他记住照片号码建立攻守同盟。
然后,检察官又和民警一起找到其他电影城的员工进行证据讨论,他们承认在同事方舟的指示下,向事件民警提供了伪证。 这样,狸猫换太子的人类闹剧终于真相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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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13日,刺槐区检察院根据现有证据证明,林浩没有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做出了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9月初,荃荃区检察院召集了公安机关的事务民警、林浩家属,公布了不批准林浩逮捕的决策。 宣布现场,检察官发送法律文件,进行解释。 林浩的父母兴奋得流泪:感谢检察官事实上的要求、公正的事件,以及我儿子的清白。
10月19日,荃荫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嫌疑向朱建提起公诉。 该区法院审理说,被告人朱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受轻伤,其行为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成立。 朱建是初犯,真诚悔罪,向受害者赔偿各种损失10万元,得到受害者的理解,可以依法受到轻罚。 判处朱建被告一年徒刑,缓刑一年。 [/BR/] [/H// H/]承办此案的该院公诉部门检察官孙倩倩在本案中,被告人朱建受轻伤后,一直运气好,取而代之的是林浩被错误逮捕后,也轻视法律尊严,不顾他人安危,妻子丽丽 莉莉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而无视法律,这种行为不仅危害了丈夫,也危害了自己。 方舟在亲情面前失去了道德底线,最终违反了法律。 两人积极赔偿林浩5万元悔改,但其行为已涉嫌包皮罪,目前两人有待审查,面临法律处罚。
(本文除朱建外,其他当事人均为假名)
(作者事业单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推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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