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浙江实施临时团餐配送备案管理 确保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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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2月16日电(记者屈凌燕)为了满足对复工后集体饮食配送的控诉,确保疫情预防管理和食品安全,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疫情预防管理期间,浙江省实施临时团饮食配送备案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满足基本条件,批准复工,单食配送数量超过200份,或者单食同一订单对象配送数量超过50份的饮食单位,需要向从属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临时团食配送申请,签订承诺书。 属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经审查同意后,进行备案,出具临时团食配送备案说明,临时团食配送备案说明的有效期比较长,直到此次新冠对肺炎疫情预防管理一级应答解除当天为止。
疫情期间,从事临时团饮食配送的餐饮机构应在资格、防疫物资配置、人员、原料、加工、配送等方面满足基本条件。
开展团食配送的饮食机构必须有比较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必须在b级以上。 申请人根据团食配送的好处,利用现有的食品专家和专用的作业场所进行配餐包装,装备满足供食和旋转诉求的运输车辆和保温箱等,制作样品记录。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对临时团食配送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如果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将立即停止其团食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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